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鄭新立今天在促進經濟增長立法國際研討會上透露,中國正在研究制定《穩定增長法》,以使宏觀調控的重大政策法制化、規範化。新華網的報道引述北京分析人士指出,制定《穩定增長法》是中國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個重要步驟。
鄭新立說,在新的經濟發展階段,中國將借鑑歐盟《穩定與增長公約》的最新經驗,通過法律促進經濟持續平穩增長。“研究制定中的《穩定增長法》從中國當前經濟發展面臨的實際出發,力求把宏觀調控建立在法制基礎上,”鄭新立說。
他透露,《穩定增長法》將明確保證經濟平穩運行的科學合理的參數,如增長速度、物價指數、失業率、投資率、消費率、貨幣增長率、匯率變動幅度、國際收支平衡等要分別確定風險警戒線。
鄭新立說,實現今後15年國民經濟持續平穩快速發展,必須破解以下難題:防止經濟增長出現大起大落、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改變經濟增長過度依賴資源能源消耗的局面、促進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保持國際收支平衡。
針對這些問題,《穩定增長法》還將規定出一些實現均衡協調發展的重大政策,如財政轉移支付的科學依據;用於教育、醫療、科技、社會保障等支出在財政支出中應占的合理比例;如何實現公共服務的均等化;如何消除就業、戶籍等方面的歧視性政策,爲勞動力自由流動創造條件等。
此外,《穩定增長法》還將對年度調控目標與中長期發展目標的銜接,財稅、金融等政策的配合,計劃制定的程序,計劃實施過程的跟蹤監測,計劃實施結果的評價等做出比較明確的規定,對如何實現宏觀調控的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等做出必要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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