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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兇手曹輝被抓獲歸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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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建剛(資料圖) |
“縣長滅門案”破了!
2006年12月3日,貴州警方宣佈的這一消息讓關心貴州省興仁縣長文建剛全家被殺案的公衆鬆了一口氣。然而,在新聞發佈會上,媒體和受害者家屬同時提出質疑:爲什麼兇手要選擇家人最多的時候實施搶劫?文建剛家產上千萬,遇害時別墅中存放着80萬元現金,兇手爲何分文未取?滅門案正發生在文建剛重拳治理“黑煤礦”之時,兇手是否受人僱傭?對此,警方作出的回答仍然難解諸多疑問。
與此同時,圍繞文建剛其人的好惡評判,社會上也是衆說紛紜,莫衷一是。12月7日,記者就該案採訪了犯罪心理學專家,專家明確質疑嫌兇的殺人動機,稱其可能是“頂罪的羔羊”,並希望通過本報呼籲警方徹查此案。
案件疑點
專家:不能排除仇殺
性質如此嚴重而惡劣的刑事犯罪案件,一時間引起人們密切關注。出人意料地,不少網友竟從“千萬縣長”、“豪華別墅”、“80萬現金”、“仇殺”等敏感字眼中,推斷出了一些帶着明顯情緒的結論。12月5日,本報記者在某網站看到,在關於文建剛一家被殺案的6000多條留言跟帖中, “活該”、“罪有應得”等字樣隨處可見。
專家質疑兇手殺人動機
12月7日,本報記者連線犯罪心理學專家、湖南心理教育輔導中心副主任黃振芳教授。黃教授認爲,這起性質嚴重的滅門案在不到一週的時間內匆匆結案,是當地警方“迫於各方壓力下不負責任的表現”。
“以我研究犯罪心理這麼多年的經驗來看,只爲劫財的犯罪分子會有下意識的心虛,一般情況下不可能選擇人很多的時候作案。連4歲的小孩也沒放過,一定積怨很深。”黃教授認爲,該案仇殺的可能性仍然不能排除,“曹輝有可能是被僱的兇手,更有可能是‘頂罪的羔羊’。”
黃教授認爲,文建剛被煤礦老闆僱人殺死的可能性有,但不大,其中可能有更深的隱情。警方曾以現場被翻箱倒櫃作爲“搶劫殺人”定性的依據之一,黃教授對此也提出質疑,“翻箱倒櫃也可能不是在找錢,而是在找某些重要物品。我覺得文建剛的財產來源也需要公之於衆。如果他真是清官,正好還他清白。”
黃教授希望通過《法制週報》呼籲警方繼續徹查此案,“不能寥寥幾百字就‘應付’了受害者家屬、媒體記者和關心此案的公衆。這起案件影響這麼大,遮是遮不住的,政府應該重視公衆尤其是受害者家屬的知情權。”
縣長被殺“罪有應得”?
文建剛的親友對網上的各種評論感到悲憤不已。他的好友李良農說,這簡直比慘劇本身更令人沮喪和震驚。“文建剛在當縣長前就對自己的財產進行過公證。他的財產都是靠誠實勞動賺來的,僅僅因爲有錢,又是縣長,就能推斷他有罪該死?”
在兇殘而粗暴的生命剝奪面前,公衆卻以如此冷漠的姿態來面對這一切,將悲憫、責任和人道情懷棄之不見。這到底是怎麼了?
官本位思想在中國人心中根深蒂固,在絕大多數人的眼中,官員是一個“混得不錯”的人。而很多人,就是抱着一種幸災樂禍、看笑話的想法,希望看到“混得不錯”的人落個不好的下場。於是乎,殺人案只要是和官字沾點邊,一定能成爲傳遍全國的新聞;而公衆對官員死於非命的反應多是“活該”,卻很少有人譴責兇手,表示對遇害人的同情。官員遇害,不少老百姓的直接反應是立刻聯想到官場的腐敗、殘忍的“權仇”。
我國法律已明確規定,不能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有罪推定”,可社會輿論卻氾濫着對遇害官員的“有罪推定”。近期被頻頻曝光的官員腐敗案,激發出一種前所未有的社會意識,即人們希望出現一種對官員的絕對制約力量,制裁!那怕是暴力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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