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已配租廉租房家庭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昨日從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市住保辦、拆遷辦日前分別對紅橋、南開、河北、河東四個區的418戶廉租住房申請家庭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困難補助情況進行了覈查驗收(紅橋區238戶、南開區88戶、河北區69戶、河東區23戶),共有37戶存在問題。其中,不符合申請廉租住房條件退件的11戶;拆分不規範,須補充材料、補繳拆遷補償安置費的8戶;須補繳困難補助費的18戶。
國土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此次檢查突出反映了以下問題:一是個別拆遷單位對申請廉租住房的政策理解不透徹、不全面,混淆了符合拆分條件的面積計算與分割家庭財產、遺產的概念,辦理拆分手續不規範,未按規定同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一份“契證”或“租賃合同”拆成了若干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二是個別拆遷單位在覈對被拆遷人困難補助時,未將全部困難補助如實反映,曲解了困難補助的含義;三是由於歷史原因,有部分住戶沒有契證,只有個別戶有建設或規劃部門核發的建房證件,其他沒有任何手續的住戶在資格認定上有困難。據悉,已配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政策鏈接
市內六區2003年1月1日以後住房實施拆遷的“雙困”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配租,申請人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才能申請配租廉租房:1.具有非農業常住戶口;2.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民政部門定期定量補助;3.家庭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含)平方米。據瞭解,拆遷房屋的承租人或產權人就是申請人本人的,可直接申請配租廉租房。對於拆遷房屋承租人或產權人是申請人的父母或子女,但申請人與他們長期共同居住的(拆遷時戶籍地址在拆遷地的),由拆遷房屋所在街道辦事處出具長期共同居住及其關係的證明後,也可以申請配租廉租住房。
配租標準:1.一個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2.三人以下(含三人)的家庭原則上配租一居室單元住房。3.三人以上的家庭可配租二居室單元住房。如三人家庭爲三代同居一處或有年滿16週歲的異性大子女的,也可配租二居室單元住房。4.單人家庭可按間配租廉租住房。記者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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