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專稿(記者常悅):記者從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獲悉,從2004年7月1日起,本市根據“適度、分層次、多形式保障”的基本原則,開始有步驟、有計劃地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施住房保障,先後推出了廉租房、經濟租賃房、經濟適用房、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房補貼等措施,加上1997年就已經實施的對“低保”和優撫家庭承租公有住房實行租金覈減政策,共五條住房保障措施構築了具有天津特色的住房保障體系,截止2006年8月底,全市已有近4.38萬個中低收入家庭通過住房保障政策,改善了居住條件。對促進本市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城市建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起到了積極作用。
廉租房制度全面建立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0號)中規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實物配租、租金覈減”三種。國務院下發的《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要求各地“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穩步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合理確定廉租住房建設規模,落實廉租住房資金籌措渠道”。目前,本市的廉租房制度已經建立,其實物配租、租房補貼和租金覈減政策全面展開,廉租房資金渠道穩定,受益家庭逐年增加。
1、實物配租廉租房建設規模和資金投入量國內居首。廉租房共建設4個項目、48萬平方米、7282套。瑞景居住區和麗苑居住區的兩個項目29萬平方米、4348套廉租房已於2004年10月交付使用,坐落在河北區聯建裏和河東區唐口新村的2箇舊區項目19萬平方米、2934套住房也已基本竣工。至2006年8月底,全市有1759戶符合條件的“雙困”家庭配租了廉租房,有2118套住房轉爲經濟租賃房,目前還剩3408套。
2、租房補貼全面實施。自2006年1月1日起,全市各區縣開始向城鎮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房補貼,住房保障範圍從拆遷住房困難家庭擴大到非拆遷住房困難家庭。2006年5月1日,本市又將市級以上勞模中的住房困難家庭納入了租房補貼範圍。截至8月底,全市已有1667戶“雙困”家庭取得了享受租房補貼資格,有近1090戶領取了租房補貼175萬元。租房補貼資金由住房公積金增值資金中的“城市廉租住房補充建設資金”負擔80%,市和區(縣)財政各負擔10%。
3、公房租金覈減納入廉租房管理。本市自1997年以來對承租公房的“低保”和優撫家庭實行租金覈減政策,租金標準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積0.83元收取,比現行公房租金每平方米1.59元低48%。2003年底,全市完成了各產權單位享受公房租金覈減“低保”和優撫對象的登記、建檔工作,將這部分公房納入廉租房管理。目前,全市享受公房租金覈減家庭有2.37萬戶,涉及公有住房70萬平方米,年覈減租金684多萬元,累計已覈減3700萬元。
經濟租賃房實現創新
國家相關的住房保障政策中明確最低收入家庭租賃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房。但在實踐中,還存在着一些既不符合廉租房申請條件,又暫時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的拆遷低收入家庭。爲了解決這些“夾心層”家庭的住房過渡性安置問題,2004年底,本市推出了經濟租賃房,將這部分羣體納入了住房保障體系。
經濟租賃房有實物配租和招租補貼兩種形式。實物配租的家庭租賃政府提供的住房,房租按市場租金標準確定,個人負擔50%,政府補貼50%。招租補貼是由符合條件家庭從市場上租賃住房,並由政府按一定標準向其發放補貼。補貼資金來源爲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截至8月底,已有2118戶拆遷低收入家庭實物配租了經濟租賃房,有1664戶家庭通過享受招租補貼租賃了住房,年補貼資金1300萬元。
經濟適用房規範發展
目前,本市經濟適用房有定向銷售和市政基礎設施拆遷定向安置房兩種。現已批准建設43個項目、370萬平方米、4.42萬套住房;至2006年8月底,已開工建設35個項目、277萬平方米、3.47萬套住房;已竣工124萬平方米、1.6萬套住房;已銷售和安置使用了114萬平方米、1.48萬套。
本市對經濟適用房申請、審覈、銷售、權屬登記等環節實行全程監控,嚴格控制銷售價格,銷售單位不得隨意變動。房源和銷售價格等相關信息在市國土房管局綜合信息網上向社會發布,增加了銷售透明度。2006年5月,市建委、國土房管局、規劃局、物價局等部門,聯合對經濟適用房銷售單位、審覈單位進行了全面檢查,檢查結果表明,經濟適用房政策總體執行情況是比較規範的。
本市在住房保障制度建設中,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各部門相互配合密切,保障體系構建完整,形式多樣,覆蓋面廣,受益羣衆多,爲天津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貢獻。下一步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設,要結合“國辦發〔2006〕37號”文件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多方面籌集住房保障資金,適時提高保障標準,降低“准入門檻”,擴大受益面。同時,進一步加強監管,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發揮住房公積金在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上的作用。
完善監管措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保障住房保障制度良性運轉
加強住房保障制度的監管,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是維護社會公平,實現住房保障制度良性運轉的重要手段。
一是對住房保障制度運行過程的監管。目前,全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統基本編制完成,管理系統可將目前實施的廉租房、經濟租賃房、經濟適用房、租房補貼等住房保障措施納入統一管理,實現了從申請、審覈、租賃到銷售、後期管理等全程實時網上監控,確保住房保障政策執行“不走樣”。
二是將繼續落實監管措施,建立全市經濟適用房臺帳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定期檢查制度,嚴把資格審覈關,及時糾正違規行爲,確保住房保障制度的健康發展。二是對住房保障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管。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對廉租房建設資金、租房補貼資金和經濟租賃房招租補貼資金實行項目預算管理。市、區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住房保障資金的使用監督,確保專款專用。對違規截留、擠佔、挪用住房保障資金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是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健全實物配租的廉租房、經濟租賃房的退出管理機制,提高保障住房使用效率;加強廉租房、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和招租補貼租賃房屋的租賃管理,形成政府(發貼方)——出租方——承租方三方的協管機制;加強經濟適用房再上市交易管理,防止炒房、違規交易等行爲的發生。通過建立一套完整的長效管理機制,促進住房保障制度健康運轉。
預計在“十一五”期間,隨着天津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羣衆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住房保障資金渠道將進一步穩定,資金投入量持續增加,住房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住房保障受益面不斷擴大,享受到各類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將達到10萬戶、30萬人,約佔全市非農業戶籍家庭的5%,住房保障制度將爲全市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