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後,邱興華在法警攙扶下起身離去
休庭時,邱興華露出絕望和恐懼的眼神
新聞回放
-關於“司法精神病”鑑定
邱妻:邱家族有多人患精神病
邱兄:弟弟只是有點關節炎
邱興華:我沒有精神病
審判長:合議庭評議後再決定
-邱興華庭審表情
10月19日一審時,有些得意,辯解時滔滔不絕,態度從容而傲慢,回答法庭詢問時口氣硬,聲音大
昨日二審時,表情平靜而僵化,眼神中流露出絕望和恐懼,回答法庭問訊時話語很少,顯得底氣不足
昨日上午,震驚全國的邱興華殺人案在安康進行二審。在社會上引起廣泛爭議的“司法精神病”鑑定,邱興華的二審辯護律師張樺在庭審中提出申請,但審案法官當庭未表態。在庭審中,法庭主要圍繞此案兩大爭議焦點:即對犯罪的原因的認定和是否採納“司法精神病”鑑定申請展開,控辯雙方在法庭上展開激烈辯論。省高院對此案將擇日宣判。
-公訴人指邱興華製造“淫亂”假像
在法庭上,邱興華重申自己的上訴理由:我殺人不是因爲挪碑,而是我親眼看見熊萬成在我媳婦屁股上摸了一把,而我媳婦行爲不軌,損害了我做男人的尊嚴。律師張樺辯護稱:邱興華的這一上訴理由辯護人認爲是可信的,這也是邱興華殺人的主要動機。有上訴人作案後留下的“古仙地不淫亂違者殺”字據爲證,其中“不淫亂”恰好印證了邱興華殺人滅廟的動機。
對此,檢察院公訴人表示,這一理由不是邱興華真實的犯罪動機。首先,邱興華在落網後,曾向公安機關供述其作案有三點原因:一是熊萬成調戲其妻;二是挪碑與管理人員發生爭執;三是鐵瓦殿人員無端懷疑他們夫妻在山上同宿,並指責辱罵。其次,邱妻何冉鳳證實,她與邱興華下山後曾到其表兄家,歷數挪碑、妻被調戲等在鐵瓦殿遭遇,並大罵鐵瓦殿管理人員,揚言要殺了他們。除邱興華妻子外,其表兄、侄子均有筆錄可以佐證。同時,邱興華作案後,曾挪動陳世秀屍體製造“淫亂”假像,因此“不淫亂”是指此事。
-邱興華案還能“走多遠”
二審結束後,邱興華案還能“走多遠”呢?張樺表示,根據法律規定,上訴案件的審判期限是45天,從邱興華案上訴日期10月31日開始。如果省高院經研究決定不做“司法精神病”鑑定,案子很快就會宣判。如果做鑑定的話,鑑定期限至少兩個月,這兩個月不計入審判期限。據一位辦案法官分析,如果省高院決定不做“司法精神病”鑑定,此案的死刑複覈程序也有可能提前啓動。
-寒風中邱興華妻女淚別囚車
庭審結束後,記者走出安康鐵路運輸法院大門時,發現邱興華的妻子何冉鳳和大女兒梅梅(化名)擠在人羣裏。爲了取暖,母女倆靠得很近,不停地跺着腳。但她們的眼睛沒有離開法院大門,當囚車開出法院時,她們緊張地向囚車上張望。
看到記者,何冉鳳匆忙抹了把眼淚,梅梅哭得臉紅紅的。得知二審庭審中沒有定下“司法精神病”鑑定一事,何冉鳳有些失落。她說:“應該給鑑定一下,要不,就沒有機會了。”究竟沒了什麼機會,何冉鳳沒說。但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丈夫邱興華免死的機會;一種是爲自己正名的機會。如果丈夫是精神病,他對自己的詆譭,自然難以令人信服。
辯論焦點
是否鑑定“精神病”尚未定論
開庭不久,辯護律師張樺就在法庭上提出,邱妻何冉鳳和親屬認爲邱興華有“精神病”,並多次找到律師,要求律師向二審法庭申請鑑定,建議法庭鄭重考慮。張樺說,邱興華犯殺人罪的前後經過、細節和抓獲歸案後的精神狀態、言談舉止,有一些異於常人的地方。例如,他殺人後剜眼、掏心並烹炒喂狗。同時,張樺還向法庭提交了邱妻何冉鳳從老家村委會和親屬處開的“邱家族有多人患精神病”的證明。
公訴人認爲,邱興華作案前後,是經過預謀的。他計劃周密、思維清楚,並在作案後順利逃出警方包圍,說明他能辨認自己的行爲能力和作案後果。邱興華的哥哥證明,弟弟除患有一點關節炎外,身體一直很好。公訴人出具的證據中也有邱興華老家村委會的證明:邱興華身體健康,沒什麼病。
法庭認爲,邱妻通過辯護律師提交的證明,其真實性和合法性值得懷疑。再者,該證明不是醫療機構診斷病歷和結果,不能證明邱興華“有精神病”,因此法庭“不予採納”。
就“司法精神病”鑑定這一爭議,邱興華本人當庭表示,“我沒有精神病”。審判長在法庭上宣佈,待本案合議庭評議後,再做結論。有法院工作人員認爲,從審判情況和邱興華本人的一貫表現來看,“司法精神病”鑑定的可能性不大。
獨家專訪
審判長:二審宣判時間不會太久
昨晚,邱興華殺人案二審審判長景萬宗接受了本報記者的獨家專訪。景萬宗認爲,儘管法庭宣佈休庭擇日宣判,但他認爲邱興華殺人一案的宣判時間不會太久。
省高院刑事二庭副庭長景萬宗是邱興華殺人案的二審審判長。景萬宗在談起昨日的庭審時認爲,整個庭審過程的秩序非常好,控辯雙方對邱興華的殺人動機和是否有精神病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景萬宗說,整個庭審只有2個多小時,但就“邱興華是否有精神病”一節,庭審調查和辯論時間就長達一個多小時,這也顯示了法庭對上訴人邱興華個人權利的重視和尊重。法庭未採納邱興華辯護律師提供的有關邱興華患有精神病的證據,主要是證據缺乏可信度和有關醫療機構的鑑定,不符合證據的構成要件,但又表示,合議庭會考慮律師有關精神病鑑定的辯護請求。
此外,邱興華陳述的殺人動機,是由於鐵瓦殿管理人員與妻子有不正當關係一說,二審法庭也沒有采納,原因是邱興華的妻子對此給予否認,法庭對一審法院的判決給予了足夠的認可。
邱興華殺人案二審會在什麼時間宣判?景萬宗說,這要等合議庭合議後報省高院審委會研究討論後才能宣判,雖然省高院審委會研究討論沒有時間限定,但他認爲判決的時間不會太久。
新聞回放
現場直擊
邱興華眼中的絕望
在10月19日下午安康中院一審中,“殺人惡魔”邱興華面對鏡頭顯得有些得意,在被押上法庭時還有笑容,爲自己辯解時滔滔不絕,態度從容而傲慢,時不時變化着坐姿,回答法庭詢問時口氣硬,聲音大,看不出一絲悔罪感。
但昨日上午的二審庭審中,從被押上上訴人席到宣佈休庭擇日宣判的兩個小時內,邱興華再也沒有一審中那樣強烈的表現慾望了。坐在上訴人席上的邱興華始終沒敢左顧右盼,而是眯着眼睛,雙手握在一起,身體靠在椅子背上,庭審中幾乎沒有變換坐姿,神情沮喪情緒低落,眼神中有種兇狠後的恐懼和絕望,回答法庭問訊時話語很少,顯得底氣不足。審判長3次提醒邱興華,讓其靠近話筒,說話聲音放大點。
當法庭讓邱興華做最後陳述時,念稿的邱興華顯得底氣不足。聽到法庭宣佈休庭擇日宣判後,邱興華閉着眼睛坐在上訴人席上,竟沒有反應。隨後,在法警的提示和攙扶下才慢慢地起身,面對媒體的鏡頭有些躲避和木訥。
庭審語錄
當庭兩次被指“翻供”
法庭調查開始後,公訴人就二審中有爭議的兩個焦點問題,頻頻向邱興華髮問。在問到有關殺害12歲小孩的問題時,邱興華的回答與以前的供述出入較大,公訴人兩次向法庭指出邱興華“翻供”。
-“見了熊萬成,我頭都大了!他調戲我媳婦,還在山上一直和我過不去!他瞎了眼,沒良心……”
———被公訴人問殺死熊萬成後爲什麼還要剜眼、掏心、割腳筋時,邱興華的回答。
-“我看到她在炒菜,但已經心不在馬(焉)。”
———公訴人問邱興華看到妻子被調戲後有何反應。
-“熊萬成是帶頭的。帶頭的不好,其他人也好不了。”———公訴人問邱興華爲何要殺其他人。
-“85年她(邱妻)孃家兄弟干涉我們的婚姻,我就把他們告了。來人調查時,他們(指邱妻和調查人員)在屋子裏……裏面‘燈熄牀動’……”
———公訴人問邱興華稱兩個女兒不是親生有無證據。
-“殺他之前,我放他走時他不走……我烤火時,他……從屋裏爬了出來……”
———庭審中,公訴人指出邱興華關於殺害12歲小孩的回答有兩次“翻供”時,邱顧左右而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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