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獲悉,《河南省禁止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性別選擇性流產、引產將在我省被禁止。據悉,該《條例》也是我省第一部有關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的專門性地方法規。
確需胎兒性別鑑定到指定醫院
對於“準父母”來說,如果懷疑胎兒患有疾病,必須到指定醫院,並經過專家集體審覈。按照新規定,從明年起,實施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的醫療保健機構,將由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向社會公佈,並通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
鑑定性別須專家集體審覈
根據規定,實施醫學需要鑑定胎兒性別,應當由實施機構3名以上的專家集體審覈,經診斷,確需終止妊娠的,由實施機構爲其出具醫學診斷結果,並通過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
確需終止妊娠應當由政府證明
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年滿20週歲妊娠14周以上的婦女終止妊娠的,應當提供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出具的證明,該證明將是免費出具的。但是,對於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妊娠14周以上的婦女實施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將給予批評教育,並由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當事人處以2000元罰款。
非法銷售終止妊娠藥品最高罰2萬
條例規定,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的,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沒收;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3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最高罰款1萬
根據條例,對於組織、介紹妊娠14周以上的婦女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鑑定或者施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的,將由縣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如果發現國家工作人員有以上行爲的,由行政監察機關或者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罰。
終止妊娠藥品不能零售
明年起,將全面禁止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終止妊娠藥品。另外,藥品生產、批發企業不得將終止妊娠藥品銷售給未獲得施行終止妊娠手術資格的機構和個人。在銷售時應當覈查購藥者的資格證明,並有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違反規定的,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沒收;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3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嚴處非法鑑定胎兒性別行爲可吊銷執業證書
按照規定,凡是違反條例進行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鑑定或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將沒收違法所得和器械;違法所得1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6倍以下罰款;不足1萬元的,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構吊銷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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