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已決定,對於黑龍江“欣弗”受害者就劣藥欣弗給他們帶來的傷害提起民事訴訟不予受理。面對這一結果,黑龍江“欣弗”受害者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他對此感到不解的同時也表示反對,接下來他們還將繼續堅持走法律訴訟之路。
案件不屬於法院管轄
昨日下午,黑龍江“欣弗”受害者的代理人,北京李文律師事務所陳永飛律師告訴記者,他已接到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的電話通知,欣弗索賠一案對方已決定不予受理。
4日,黑龍江“欣弗”事件10名受害者及其代理律師來到浦東新區法院,正式就劣藥“欣弗”給他們帶來的傷害提起民事訴訟,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上海華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被同時列爲被告。10名受害者分別要求法院支持總額約280萬元賠償金。當時法院告訴他們一週後等結果。
“今天法院方面打電話告訴我,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及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都不屬於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管轄範圍,所以他們沒有管轄權,上海華源股份有限公司雖在管轄範圍,但由於不是生產廠家,不能成爲本案被告,所以此案法院不能受理。”
“我認爲,這3家公司都應作爲被告,同時承擔賠償受害人的義務。我們在‘欣弗’的包裝上可以看到生產廠家除了安徽華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外,還有上海華源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將其列爲被告不應有任何爭議。”陳永飛認爲,藥品包裝瓶蓋上印有中國華源集團有限公司商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產品侵權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產品的商標所有人爲被告提起民事訴訟的批覆》,將自己的姓名、商標或其他標誌體現在產品上,則表示其爲產品製造者的企業或個人,均屬於“產品製造者”和“生產者”,所以3個被告的確立都不該有爭議。
受害者稱將繼續起訴
此外,陳永飛表示,他及其當事人都不會灰心,還是會在法律訴訟之路上走下去。“我們會繼續上訴,直到有法院願意受理此案爲止。”
之後,“欣弗”事件受害者家屬孫豔龍告訴記者,“欣弗”受害者以及家屬對這個結果都難以接受。“他們爲什麼不受理此案?如果沒有合理的理由,我們實在無法接受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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