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出臺十項新政策,投入近2億元提高特殊困難羣體人員醫療保險待遇,並從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到“十一五”末,本市將實現城鎮人人享有醫療保障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一是退出市場困難企業的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待遇。對於退出市場困難企業已經享受住院、門診特殊病和大額醫療救助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給予門急診醫療費補助,按照規定享受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相同的門急診醫療費報銷待遇;對於退出市場困難企業未參加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給予門急診、住院、門診特殊病和大額救助醫療費補助,按照規定享受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退休人員相同的醫療費報銷待遇。
二是提高市級以上參保退休勞動模範的醫療保險待遇標準。企業(含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市級以上參保退休勞動模範的門急診、住院、門診特殊病和大額救助醫療費的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95%。機關事業單位市級以上參保退休勞動模範的門急診報銷比照執行。
三是將血友病納入門診特殊病種管理。參保人員患血友病,在門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按照住院醫療保險待遇納入統籌基金報銷範圍。
四是將肝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納入門診特殊病種管理。參保人員肝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在門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按照住院醫療保險待遇納入統籌基金報銷範圍。
五是經本市具有精神病司法鑑定職能的專科醫院鑑定的狂躁型精神病患者(武瘋子)在醫院就診的,醫療費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每年只收取一次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門檻費,並減除門檻費的50%。
六是取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慢性病、常見病患者常用的1500種乙類藥品個人增付比例,減輕長期用藥的參保患者個人負擔。
七是將參保人員直接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的非處方藥納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八是經審覈認定的長期在外地工作的參保人員和退休後在外地安置的人員,在當地就診時,凡醫療用藥在國家和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範圍內的,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並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價格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是放寬參保人員家庭病牀的設立條件。將設立家庭病牀的年齡由70歲調整爲60歲,並在原病種範圍的基礎上,將惡性腫瘤晚期伴其他系統疾病和腦血管病導致的偏癱納入家庭病牀管理。
十是將符合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認定標準,並具備聯網條件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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