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公佈的《北京市“十一五”時期(2006年至2010年)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稱,到2010年,北京城市六環路以內主要河湖水體基本返回清澈狀態,中心城區和新城城市水系水質達到國家標準,下游水體水質明顯改善。
根據規劃,“十一五”末期,北京市中心城再生水利用率達到50%以上;中心城和新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9%以上,農村地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在能源和水資源利用方面,北京市政府也明確提出目標:“十一五”時期末,北京市萬元GDP能耗比“十五”末期下降20%以上;新建居住建築全部實現65%的節能設計標準;可再生能源利用總量翻兩番,達到260萬噸標煤;萬元GDP水耗比“十五”末期下降20%;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達到93%;實現農業用水負增長、工業用水零增長、社會用水低增長。
據介紹,北京市還計劃建成覆蓋全市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到2010年,實現廢舊電池回收率達到30%,廢塑料回收率達到60%以上,廢舊輪胎回收率達到70%,廢舊家電回收率達到80%;實現年60萬噸的再生紙生產能力,年300萬條的廢舊輪胎資源化利用能力,年300萬臺的廢舊家電拆解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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