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荷蘭人的行乞者面前已經堆了不少路人施捨的零錢。
頭深深埋在雙臂間,全身反趴在路面,一頭凌亂不堪的長發飄飄,擺在前面的一張紙板上寫道:來自荷蘭,證件被偷,希望好心人施捨點路費。昨日(12日),一男子假扮外國人在華強北鬧市行乞,而記者發現,就在兩年前,他曾在崗廈男扮女裝行乞。
以荷蘭人身份華強北行乞
昨日12時,途經華強北華發北路與紅荔路交界處路口的行人均可見這樣一幕:一個人趴在人行道上,臉朝下。在其前面,擺放有一張紙板,上面內容為:我征(注:別字,實為證)件被偷,被公安打成殘疾,吃藥沒錢,我來自荷蘭,去荷蘭中國大事(使)館沒路費,希望好心人給我一點血汗錢。此舉引得路人紛紛駐足圍觀。有路人掏出1元硬幣或者零鈔放在紙板上。
此人中等個頭,上身著一件白毛衣,下面穿著一條緊身花紋長褲,腳上著一雙黑色女士長靴,長發飄飄。從裝扮來看,似乎是女的。
記者蹲下身多聲詢問,此人方纔抬起頭,原來是個中年男子!
據一旁報亭的店主反映,該男子上午11時就來了。10分鍾後,他坐起身,從一個癟癟的髒兮兮的包裡不慌不忙掏出一把看不出顏色的梳子梳頭。梳完頭,他卷起紙板上的錢幣放到包裡。1個多小時的街頭行乞,約摸進賬20元。隨後,他朝華強北走去。可以明顯看到,他行動不便,似乎患有小兒麻痺癥。
多位市民向本報反映,該男子最近一直混跡華強北區域,均以『荷蘭人』身份為名乞討。
他不就是兩年前在福田區崗廈男扮女裝行乞的男子嗎?本報記者看過攝影記者所拍的該男子照片後,樂不可支。前年5月份,本報記者在崗廈曾『偶遇』該男子,當時他將面部包裹住,只露出眼睛,後腦勺還紮個蝴蝶結。道具同樣是一塊紙板,上面稱自己是湖南人,沒有路費回家。待其開口說話,方纔發現他是男的。
自稱居無定所愛玩六合彩
昨日下午2時左右,男子出現在華強北的另一處鬧市。乞討完畢,他坐起來,將散放在地上的數十元散錢裝進行李袋中,把一件白色女式外套披在身上離去。他開始還故意將腳步扭曲得厲害,等到轉入振華路時,纔用正常步伐走路。
在轉入振華路約50米處,男子停下與一收廢品的中年男子攀談起來。『我又被記者盯上了,明天又要上報紙了。』行乞男子忿忿地說。而中年男子則勸他收斂一點,『現在是年底了,警察要抓的。』對此,行乞男子顯得不以為然。
其後,記者與其攀談起來,行乞男子自稱是四川人,今年40多歲,上世紀80年代曾到深圳呆過一段時間。後來出國游歷,曾到過荷蘭、巴西、南非等幾個國家。『我在荷蘭呆了一年多,會講幾句荷蘭話。』男子自稱是今年一月份來深圳的,剛開始是為別人發傳單。今年五月份,他帶在身上的外國證件被偷,他向東門派出所報警後,決定假裝外國人乞討。『一般人都不會管我,有時也會有人報警。但每次到派出所我都跟他們說荷蘭話,他們都聽不懂。如果要核實,我就給他們東門派出所的電話。』男子得意地說,以這種方式乞討,他一天可以賺四五十元。
『很多媒體都來采訪過我,所以我要經常變換衣服,不讓路人認出來。』在他看來,用此伎倆屢試不爽。記者發現他現在都沒有固定的地方安身,但似乎對目前的生活相當滿意。『今天買什麼號碼?』他突然詢問記者六合彩的情況。他說,到深圳後他玩六合彩已經輸了幾千元,交談中,乞討男子始終不肯透露自己姓名。
警方說法未強行乞討只能驅趕
對於男子假扮外國人鬧市行乞之舉,轄區的園嶺派出所值班民警說,從目前情況看來,他沒有構成強行乞討,警方只能進行驅趕。對於該男子假扮外國人,編造莫須有的乞討理由,誣蔑有關執法部門,值班民警表示,他們將會調查此事。
與記者交談時,該男子明確表示不願意去救助站。深圳市救助站工作人員鍾女士認為,來救助站與否,全在於該男子個人意願。只要他提供有報警回執,證明他的財物被偷搶,或者提供的家庭住址經救助站核實屬實,救助站可以幫忙買票助其回家,若不願回家,可以選擇在救助站暫住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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