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數十億元市場的中國網絡音樂市場面臨拐點。記者昨天獲悉,文化部官方網站11日公佈了《文化部關於網絡音樂發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見》 。今後凡在中國境內傳播的網絡音樂產品,必須經文化部批准進口或備案。
進口網絡音樂產品必須經文化部內容審查後方可投入運營。《意見》還提出禁止設立外商投資的網絡文化經營單位。
規範網絡音樂市場
目前我國網絡音樂發展迅猛,據統計,2005年中國網絡音樂市場規模爲27.8億元,比上年增長61%,預計2006年增長速度將超過50%。用戶羣也十分巨大,其普及率遠遠超過了網絡遊戲、網絡視頻、電子商務等互聯網應用服務。此次《意見》首次明確了網絡音樂的內涵:網絡音樂是音樂產品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各種有線和無線方式傳播的,其主要特點是形成了數字化的音樂產品製作、傳播和消費模式。
有消息稱,目前我國共有七八千家音樂下載網站,獲得合法授權的不超過二三十家。2006年文化部責成北京、上海、廣東、浙江、四川、湖北等地文化執法機構,對非法經營音樂活動進行了摸底調查和查處專項行動,九天音樂網、搜刮音樂網、天虎音樂網、A8音樂網等一批音樂網站受到處罰。《意見》在解讀中表示,網絡音樂市場仍存在着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網絡音樂產品格調不高、比較低俗;二是侵權盜版、非法鏈接、非法上傳和下載等侵犯知識產權、破壞市場秩序的問題突出;三是一些單位擅自傳播未經審查的進口網絡音樂產品;四是少數網絡音樂產品中出現了一些侵害民族風俗習慣、影響社會穩定的內容,這些問題嚴重損害了我國網絡音樂市場的健康發展。
考驗音樂網站承受力
根據新政策,此前已經在國內傳播而且至今仍在傳播和運營的進口網絡音樂產品,應在2007年3月1日以前報送文化部補辦內容審查手續,除原始版權證明書、信息網絡傳播權授權書副本等文件外,還包括帶有中外文歌詞的節目光盤。逾期未報審的,按照擅自傳播進口網絡音樂產品依法查處。
成都一家音樂網站的創辦人認爲,從長期來看互聯網音樂網站將被納入有序合法的管理渠道,但依賴國外歌曲下載收入的大批音樂網站,短期內的收入將受到影響。“比如說通過一些中文搜索引擎,網民就可以搜索到幾十萬首的外國網絡音樂。如果每首都必須提供中英文歌詞,然後審批,其漫長的審批過程對相關網站經營業績將會是個考驗。”
加強審查網民編創
《意見》還指出,未依法正式出版的國內音像產品通過信息網絡傳播的,要求於2007年3月1日前報送文化部備案;網絡音樂企業對不以贏利和商業營銷爲目的的網民自行模仿、編創和表演的音樂產品要加強審查。業內認爲,目前許多網民上傳自己根據明星歌曲來翻唱甚至歪唱的歌曲,一些網站也將此作爲提高流量的重要手段,這一條款將對它們造成巨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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