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街邊嬰兒被搶”竟是假案!12月13日,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獲悉,前兩天被部分媒體炒得沸沸揚揚的“深圳街邊嬰兒被搶”一案,經過警方五天五夜的連續奮戰,已於12日告破。警方查明,這是一起不折不扣的假案!
事主報警:嬰兒當街被搶 深圳沸騰
12月8日12時許,女事主袁某向深圳市沙河派出所報案稱:其上午9時50分許抱着三個月大的兒子從桂苑小區家中外出,到附近的匯雅苑小區散步。11時許,從匯雅苑小區西門離開,沿着沙河東路人行道往南的方向準備回家。當其抱着小孩行至沙河東路與石洲中路紅綠燈路口斑馬線處等紅綠燈時,一輛在石洲中路上由東向西方向行駛的黑色轎車停在事主旁邊,車上下來一名穿黑色夾克的男子突然從其手中將小孩搶走,之後快速回到車上,坐車往沙河東路由南向北方向逃走。事主急忙乘坐出租車追趕,由於其近視,沒有看清作案車輛的車牌,因此,在追到沙河東路時,作案車輛就脫離了視野,事主一直追到香蜜湖路段時,嫌疑車輛已不知去向。
這一新聞在電視、網絡、報紙上廣爲傳播,被譽爲深圳少見的案件,一度引起市民強烈關注。
警方調查:案件疑點重重引起注意
“百日嬰兒光天化日之下當街被搶,這在特區成立以來,聞所未聞。”深圳警方有關負責人表示,接報該案後,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李鋒,市公安局副局長錢偉相繼作出批示,要求儘快查明事實真相。
深圳警方負責偵破此案的專案組經過大量的偵查發現,事主所報的案件存在諸多疑點。一是事主對案件情節的敘述具有許多的不合理之處;二是通過對案發時段白石洲匯雅苑小區、桂苑小區及案發地點的監控錄象進行仔細甄別,並未發現事主所反映的情況;三是在對小區保安、清潔工及周邊羣衆的走訪時,均反映12月8日中午未見過被搶嬰兒的情況;四是對各大出租車公司進行搜尋,均未能發現事主自稱追趕劫匪時乘坐過的出租車。經綜合分析案情,專案組對案件真實性產生了懷疑。
連日出擊:警方5天尋回被搶嬰兒
隨即調整偵查方向,專案組將偵查重點放在調查袁某本人及其關係人上。經查,袁某與一名爲孫某(男,40歲,深圳市龍崗人)的男子關係密切。孫某有一姐姐家住福田區宏浩花園。12月12日上午,經過進一步偵查,專案組在宏浩花園的小區監控錄像中發現孫某及其姐姐抱着一嬰兒於12月8日中午11時21分出現在電梯中。經過反覆甄別,專案組確認該嬰兒即爲袁某報稱被搶的嬰兒。
這一發現使偵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專案組當機立斷,迅速出動,於12月12日下午14時許,在龍崗區坪地龍東村孫某母親家中將報稱被搶的男嬰尋獲。與此同時,袁某和孫某也被專案組帶回公安機關進行進一步調查。袁某和孫某被帶到公安機關後,專案組立即組織力量對二人進行了審訊。袁某一開始拒不交待案件的真實情況,但在大量證據和事實面前,袁的僥倖心理被徹底擊破,如實交待了案件的真實經過。
案件告破:母親袁某自導自演瘋狂鬧劇
據袁、孫二人交待,其二人於1993年開始戀愛,後來二人分手後各自結婚。孫某婚後一直沒有小孩,於1995年領養一女孩。袁某婚後產下一兒子,但由於與丈夫感情不和,於2004年9月分居。
分居後的女事主袁某瞞着丈夫帶着兒子找到前男友孫某,並開始與孫在龍崗區坪山鎮姘居,此段時間,袁對其丈夫謊稱暫居其姐姐家。2006年8月,袁某又產下第二個兒子,其夫完全被矇在鼓裏。9月,袁某又帶着兩個兒子回到了丈夫身邊。當嬰兒約2個月大時,袁發覺其長相與其夫相去甚遠,且越來越與孫某相似。因害怕丈夫有所察覺,袁某決定將嬰兒送交孫某撫養並徵得了孫的同意。
12月8日上午9時30分,袁某抱着兒子從家中外出,在購買了一些嬰兒用品之後,於10時30分從匯雅苑小區正門進入,又從北門離開,此時孫某開着私家車在北門門口等候,接上母子二人後,隨即朝其姐姐家福田區香梅路宏浩花園出發,到達目的地後,袁某獨自回到家中,嬰兒則在孫某姐姐家寄養三天後,被轉移到孫某母親家中。袁某回家後由於害怕丈夫質問,便謊稱小孩被搶並向沙河派出所報案。
目前,被警方尋獲的男嬰健康狀況良好,並得到妥善安置。警方表示,袁某、孫某的行爲已經觸犯法律,將會被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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