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向媒體展示在孫某姐姐家中找到的嬰兒。
深圳嬰兒當街被搶是假案
深圳嬰兒當街被搶是假案
近日備受關注的『深圳嬰兒街邊被搶』案,昨日下午終於水落石出。深圳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這是一起不折不扣的報假案:女事主袁某懷疑兒子為自己與情夫所生,便將兒子交給情夫撫養。為掩人耳目,袁某謊稱小孩被搶並報假案。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條款,情夫孫某被處以10日拘留並處500元罰款,袁某由於尚在哺乳期、孩子未滿一周歲,因此被罰款500元,不執行拘留。
案情回放
12月8日中午,少婦袁某向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報案稱,上午9時50分許,她抱著3個月大的兒子從桂苑小區家中外出,到附近的匯雅苑小區散步。11時許,她從匯雅苑小區西門離開,沿著沙河東路人行道往南的方向准備回家。當她抱著小孩行至沙河東路與石洲中路交界處等綠燈時,一輛在石洲中路上由東向西方向行駛的黑色轎車停下,車上下來一名穿黑色夾克的男子,突然從她手中將小孩搶走,之後快速回到車上,乘車往沙河東路由南向北方向逃走。
袁某說,她急忙乘坐出租車追趕,由於近視,沒有看清作案車輛的車牌。在追到沙河東路時,作案車輛脫離了視野,袁某一直追到香蜜湖路段,嫌疑車輛已不知去向。
破案過程
情夫姐家電梯錄像
發現『被搶』小寶寶
百日嬰兒光天化日下被搶,這是深圳自特區成立以來聞所未聞的事。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李鋒當即指示盡快破案,以最快的速度將孩子交還年輕母親。南山分局刑警大隊聯合沙河派出所成立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
專案組成立後,兵分多路開始調查。民警對事主袁某進行了詳細詢問,以獲取案件線索;調取案發時段白石洲匯雅苑小區、桂苑小區及案發地點的監控錄像,並對匯雅苑小區附近的保安、清潔工及群眾進行調查走訪;還對事主丈夫及其關系人進行調查,並查找事主自稱追趕劫匪時乘坐過的出租車。
警方在經過大量的偵查後發現,袁某所報的案件存在諸多疑點:一是警方在調取案發時段白石洲匯雅苑小區、桂苑小區及案發地點的監控錄像時,沒有發現有該事件發生;二是警方走訪所在時段的多名保安、清潔工及群眾時,沒有人指證有搶劫發生;三是事主自稱追趕劫匪時乘坐過出租車,警方對各大出租車公司進行調查沒有發現涉案車輛,加上事主對案情講述的諸多不合理之處,警方對該案的真實性產生懷疑。
『被搶』男嬰4天被警方尋獲
警方隨即調整偵查方向,將偵查重點放在調查袁某本人及其關系人上。經查,袁某與40歲的龍崗男子孫某關系密切。孫某有一姐姐家住福田區宏浩花園。
12月12日上午,專案組在宏浩花園的小區監控錄像中發現,12月8日中午11時21分,孫某及其姐姐抱著一嬰兒出現在電梯中。經過反復甄別,專案組確認該嬰兒即為袁某報稱被搶的嬰兒。這一發現使偵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專案組立即采取行動,於12日14時許,在龍崗區坪地龍東村孫某母親家中將報稱被搶的男嬰尋獲。
與此同時,袁某和孫某也被專案組帶回作進一步調查。袁某一開始拒不交代真實情況,但在大量證據面前,她的僥幸心理被徹底擊破,最終如實交代。
揭開謎底
百日親生子送給情夫撫養謊稱被搶
據袁某交代,袁某和孫某曾於1993年開始戀愛,後來二人分手後各自結婚。孫某婚後一直沒有小孩,於1995年領養一女孩。袁某婚後產下一子,但由於與丈夫感情不和,於2004年9月分居。分居後的袁某瞞著丈夫帶著兒子找到孫某,並開始與孫某在龍崗區坪山鎮姘居,對其丈夫謊稱暫居其姐姐家。
嬰兒貌似情夫袁某慌神設局
今年8月,袁某又產下第二個兒子,其丈夫完全被蒙在鼓裡。9月,袁某帶著兩個兒子回到丈夫身邊。當嬰兒約2個月大時,袁某發覺其長相與其夫相去甚遠,且越來越與孫某相似。因害怕丈夫有所察覺,袁某決定將嬰兒送交孫某撫養並征得了孫的同意。
12月8日上午9時30分,袁某抱著兒子從家中外出,在購買了一些嬰兒用品之後,於10時30分從匯雅苑小區正門進入,又從北門離開。孫某開著私家車在匯雅苑北門門口等候,接上母子二人後,隨即朝其姐姐家福田區香梅路宏浩花園出發,到達目的地後,袁某獨自回到家中,嬰兒則在孫某姐姐家寄養3天後,被轉移到孫某母親家中。
由於害怕丈夫質問,袁某向丈夫謊稱小孩被搶並向沙河派出所報案。
鬧劇尾聲
情夫拘10日罰500元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規定: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將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目前,孫某被處以10日拘留並處500元罰款,袁某由於尚在哺乳期、孩子未滿一周歲,因此被罰款500元,不執行拘留。
該案中的嬰兒出生110餘天。12日尋獲小寶寶後,警方馬上將孩子送到南山人民醫院婦幼保健科進行專業護理,並派出兩名女警在醫院守了一夜。目前孩子健康狀況良好。
對話母親
『我很後悔,願意用死挽回所有的錯誤』
昨日下午5時,記者在南山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與本案女事主袁某獨家對話。35歲的袁某哭著表示她『很後悔,願意用死來挽回所有的錯誤』,她希望不要影響到丈夫,因為『老公是無辜的』。對於孩子,袁某沒有說究竟是和誰生的,她只是說今後會對孩子負責,實在沒辦法,可能回湖南老家。
這不是我想要的結果
記者:現在這件事鬧得非常大,你知道嗎?
袁某(開始哭):知道。這不是我想要的結果,我現在覺得對不起所有人。
記者:那你最初的想法是什麼樣的?
袁某:我看孩子長得越來越不像我丈夫,就想把孩子送給其他人。
記者:『其他人』是……?
袁某(猶豫):是指孫某。
記者:謊報假案稱孩子被搶這件事,你和孫某事先商量過嗎?
袁某:他不知道。孩子出生兩個多月的時候(約1個月前),我和孫某說過想把孩子給他這件事。12月7日也就是案件發生的前一天,我決定把孩子送給他。孫某那天問我,給他之後我怎麼同我丈夫、婆婆交代。我跟他說,後面的事你不用管了,你只管把孩子接走。
丈夫找兒心切網上發帖
記者:說說12月8日當天的情況吧。
袁某:本來和孫某說好的是,他讓別人來接孩子的,沒想到那天他自己開車來接了。我從匯雅苑門口出來,抱著孩子直接上了他的車,然後一起開到他姐姐那裡。後來我自己打車回到自己家。回家後,婆婆非常非常著急,在樓上哭。她很長時間沒看到孩子,便跟小區管理處的負責人說了。後來看到我回家,便拉著我和小區管理處負責人一起,到派出所報案。
記者:那你為什麼報假案?
袁某:(沈默)。
記者:後來某些媒體還有包括香港媒體報道的一些失實消息,是你向媒體透露的嗎?
袁某:不是,是我老公通過網絡發帖或者直接找媒體說的。他不知道真相,加上找孩子心切,所以有些話會失實。我看到他蒙在鼓裡,上網發帖或找媒體,心裡很愧疚。
說出來我肯定無家可歸
記者:你自己知道這個孩子到底是誰的嗎?
袁某(猶豫):你這樣問,如果我說出來的話,我肯定就無家可歸了,因為老公肯定要和我離婚。
記者:在案發之前,你不是和老公分居嗎?那麼你後來突然抱個孩子回去,你老公難道沒有起疑?
袁某:每隔半個月,我老公都會接我回家一次。孩子出生那天,是丈夫在醫院陪我的。
記者:那你為什麼要把孩子送給孫某呢?
袁某:(沈默)。
我會對小孩負責
記者:這個案件被警方偵破後,昨晚你在派出所想得最多的是什麼?
袁某:想得最多的,是如何補救,小孩以後怎麼生活。
記者:有答案嗎?
袁某:還沒有面對,我現在怎麼知道?
記者:以後有什麼打算?
袁某:走一步看一步了,我會對小孩負責。我可能會去姐姐那裡過渡一段時間。實在不行,我可能會回湖南老家。
我很後悔
記者:這個事情現在造成了很惡劣的影響,你說過這不是你想要的結果。但這事客觀上已經給你老公和婆婆造成了傷害,你現在最想對他們說什麼?
袁某:你把我寫得多壞都可以,但你千萬不要影響到我老公,他是無辜的。我不希望傷害到任何人。當然,其實現在已經傷害了很多人,但我希望把所有責任都扛到我身上。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藥,如果我能用死來挽回所有的錯誤,我真的願意。我很後悔,我希望我的家人和老公能安心生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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