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上林縣大豐鎮中心小學女教師鍾羣被醫院診斷爲“乳腺癌”,雙乳遂被切除。10年後,她吃驚地發現,這竟然是誤診。
12月13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案件。這是此案第三次開庭。
1992年9月,南寧市廣西民族醫院診斷她患了“乳腺癌”。爲了維持生命,她在該院做了切除雙乳手術,手術後進行了放療和化療。
然而,在2002年的複查中,全國腫瘤界的權威專家聯合會診以及中國抗癌協會腫瘤病理專業委員會等專家認真分析和閱片鑑定,認定鍾羣患的根本不是癌症。
2005年7月,中國科學技術諮詢服務中心認定廣西民族醫院對鍾羣存在病理診斷上的錯誤,其誤診導致了手術切除方式及其他治療方法的錯誤。
今年5月,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法院依法一審判決廣西民族醫院賠償因誤診被切除雙乳的鐘羣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5項損失共計33萬餘元。
宣判後,鍾羣不服,提出上訴。這次她要求廣西民族醫院依法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04萬元。由於患者和醫院分歧過大,法院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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