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擋不住誘惑而伸手接過自偵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屬的“孝敬”,同時又大肆吃取建築公司的“進貢” ,全椒縣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建國最終“栽倒”在錢眼內被送上法庭受審,13日下午,滁州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
據指控,2004年10月,全椒縣財政局會計覈算中心會計戴慧因涉嫌貪污被全椒縣檢察院立案查處。爲此,戴慧父親戴某多次送錢到李建國家,請李關照此案,被李拒絕。2004年12月上旬的一天晚上,戴某又一次來到李建國家,說明來意並丟下人民幣50000元,此款被李收下。中建某局六公司皖東分公司經理林某爲了可以承建全椒縣檢察院的工程項目先後四次向李建國賄賂共計人民幣32000元。
市委辦主任幫人攬工程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承攬工程、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和關照,從而收受“答謝”款達9.2萬元的原明光市市委常委、市委辦公室主任李魯光涉嫌受賄一案13日上午在滁州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
據指控,1999年下半年以來,明光市第二建築安裝有限公司項目經理孫俊玉承建了明光市政府招待所綜合樓和多功能餐廳裝潢工程以及明光市政府宿舍樓工程和裝修工程,爲感謝李魯光在工程承建中的幫助,孫先後多次到李魯光家送給李人民幣共計60000元;孫於2001年爲李住房進行裝潢,併爲李支付裝潢款16000元;2002年至2005年,明光市第一中學校長孫某爲了感謝李魯光在職務提拔給予關照,先後7次送給李魯光人民幣共計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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