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對原中國建設銀行西安市分行北大街支行行長周利民、會計劉怡冰的兩億元貪污案進行了復核終結,維持死刑判決。
8月19日,貪污挪用4億元公款的西安銀行巨貪周利民在一審死刑判決書上簽字後,含淚跪向法庭聽眾席上的母親(資料圖片)
陝西省高院法院助理審判員王海峰宣布判決如下:核准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03)陝刑二終字第143號維持一審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周利民、劉怡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
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被告人周利民和劉怡冰合謀利用職務之便,以高息存款為誘餌,實際侵吞2.0627億元。迄今已追回贓款及二被告人用贓款購置的房屋、汽車等共計折合人民幣70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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