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名披頭散髮的女子裹着衣服,痛哭流涕地向賓館服務員求助,說自己被人強姦;很快該女青年又改口說她是“自願的”……昨日記者獲悉,該女子很可能因翻案作僞證擾亂司法工作程序而被追究法律責任。
案發醉酒男強姦朋友女友
23歲的鄧潔(化名)從安嶽到蓉打工,今年9月她通過網上聊天認識了19歲的網友阿忠,10月5日,網友阿忠從福建石獅飛到成都。隨後,兩人在九龍廣場附近一賓館開房。晚上,阿忠約了朋友唐某和福建老鄉林某一起去芭芘酒吧喝酒,留鄧獨自一人在房間睡覺。6日凌晨2時,醉醺醺的林某提前回到賓館,藉着酒勁將鄧按倒在牀強姦了。之後鄧潔報了警。民警趕來後,林某對此事供認不諱。
翻案受害女子很快稱“自願”
然而,案發後的第四天,受害人鄧潔又匆匆來到派出所銷案,聲稱當天是自願和林某發生關係的。
“那你爲什麼要大叫求救?”辦案民警問。“因爲生氣啊。”鄧潔輕描淡寫地說。“那後來你爲什麼哭得那麼傷心?”“因爲怕他打我啊。”
隨後,民警到看守所提審林某,此時,他也對案情全部翻供,並講述了和鄧潔一樣的版本。根據《刑法》的規定,違背婦女的意願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方算強姦。既然鄧潔說自己是“自願”的,要追究林的刑事責任就難了。
真相一萬元“買”她翻供
當公安人員再次展開調查,告知鄧可能面臨的指控時,她才慌了神,哭着說出了事情的真相。原來,事發後,林的朋友樑某通過關係找到鄧潔及其家人,威逼利誘他們到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翻供,說鄧潔是自願和林某發生關係的。“只要林某沒事,我們可以給你一萬元精神補償費…….”鄧潔先拿到5000元現金後,便走進派出所爲林某“翻案”。
昨日記者獲悉,錦江檢察院依法對林某涉嫌強姦批捕,而鄧潔和樑某的做法已擾亂司法機關的正常工作程序,公安機關表示將很可能追究兩人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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