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單位發現我是河南人不要的,
有單位不要女生的,
有單位不要本科生的,
有單位要求家在四環內居住的,
有單位要求必須有親屬在北京能提供擔保的
……
這工作又沒戲了
……”
性別學歷都有歧視
上述這些在招聘會上司空見慣的招聘條件,在一些學者眼中都是“就業歧視”。由24位學者組成的“反就業歧視研究課題組”調查結果顯示:九成人認爲存在就業歧視。昨天,該課題組成員表示將起草《反就業歧視法》草案,並準備將這一方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
首都師範大學畢業生劉丹從10月開始,已經找了3個月的工作了。劉丹是個本科畢業女生,老家在河南新鄉,在北京沒有任何親戚。“我找工作太難了。有單位發現我是河南人不要的,有單位不要女生的,有單位不要本科生的……我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公司做行政工作,可人家要求必須有親屬在北京能提供擔保,這工作又沒戲了。”
大多數求職者如今都能切實感受到“就業歧視”。本科、外地、女生,被一些大學生們戲稱爲最不好找工作的“類型”。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蔡定劍和其他來自北大、清華、中國社科院、政法大學等24位學者正在從事一項反就業歧視研究。該課題組的研究結果顯示,在有關就業歧視的調查問卷中,有85.5%的人認爲存在就業歧視,其中認爲嚴重和比較嚴重的佔58%。
考公務員也有歧視
“性別、年齡、學歷、健康狀況……在求職過程中,就業歧視在方方面面都存在。”參與這一課題的中國政法大學解志勇教授說,目前我國就業歧視現象非常嚴重,甚至在一些國家機關的招聘過程中,也存在着明顯的歧視。我們的工作首先要從消除政府機構的就業歧視做起。
學者們認爲,比如在選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務員考試中,就存在着諸多歧視。“很多崗位要求只能男性報考,很多職位升遷要求35歲以下,但這些要求和這些崗位的工作性質沒有必然聯繫。”
解志勇這麼解釋“就業歧視”:招聘單位不能提出與工作性質本身沒有必然聯繫的要求,不能針對某一類人表示拒絕。
歧視方應上“黑名單”
2005年8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了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1958年消除就業和職業歧視公約》。專家們認爲,該公約的通過,爲反就業歧視立法提供了依據。但是我國在反就業歧視方面做得遠遠不夠,既沒有相關法律約束,也沒有具體相關部門受理。蔡定劍認爲,“目前就業市場上普遍存在年齡、性別、地域、戶籍、學歷歧視等等,但是很少有人訴諸法律,要解決就業歧視問題,國家應加強反就業歧視的立法。”
該課題組稱,在進行大量的調查研究後,將從明年5月起起草反就業歧視法律法規,推動全國和地方人大制定反就業歧視法律和修改有關法律,消除現行法律法規中的歧視條款。這些法律草案將作爲專家建議稿,提交全國和地方立法機關,以推動其立法。
“我們希望能推動建立一個平等的就業環境。最終受害方可依據法律要求歧視方道歉,‘就業歧視’公司的名單將在社會上公示。”解志勇說。
部分國家和地區反就業歧視措施
●美國
目前有《僱用年齡歧視法》、《公平就業機會法》、《公平工資法》、《懷孕歧視法》和《殘障人士法案》等,懲治年齡、殘障、國籍、種族、信仰、性別等方面的就業歧視行爲。
●英國
目前有《就業促進法》。今天3月初,英國貿工部向議會提交了“2006年就業平等(年齡)條例”。該條例涵蓋了就業與職業培訓領域,禁止直接或間接的非法年齡歧視。
●日本
日本女人一旦結婚就回家,女人退休比男人早,構成性別歧視。日本在1985年制定了《僱傭機會平等法》,作出了相應的反歧視規定。
●香港
1995年,香港成立了平等機會委員會,運用政府的有關專門法令監管就業中的性別歧視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