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保護土地資源力度進一步加大,日前通過的《天津市建築節能管理規定》明確提出,從2007年元月1日起,除農民建房外,全市建成區範圍全面禁用黏土牆體材料。
原有建築節能規定,對使用黏土磚提出的要求是限制使用,只禁止使用實心黏土磚,對多孔黏土磚、空心黏土磚沒有限制。新出臺的《規定》明確,本市新建住宅工程禁止使用黏土磚,包括黏土實心磚、黏土多孔磚和黏土空心磚。禁止使用黏土磚的區域包括外環線以內地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範圍內以及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津南區、西青區、寶坻區、武清區、寧河縣、靜海縣、薊縣內的建成區範圍。該《規定》還明確,規劃建設的11個新城,即薊縣新城、寶坻新城、武清新城、寧河新城、漢沽新城、西青新城、津南新城、靜海新城、大港新城、京津新城和團泊新城也列入禁止使用黏土實心磚、黏土多孔磚和黏土空心磚範圍。
該《規定》提出,在規定的禁用區域範圍內,新建住宅工程使用粘土磚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拆除已砌築的黏土磚。逾期不改正的,對建設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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