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富豪大戰引起本報關注的一個原因,在於他們的聚散始終與行業商會有關。作爲政府與企業之間的第三方組織,行業商會究竟應該是一種怎樣的角色,其擔當的職能又應當是怎樣的?如何保證其相對的公正與獨立性?
2006年11月5日出版的《報告文學》特刊,以《富豪大戰———一場現代商戰內幕揭祕》爲名、200多頁的篇幅,描寫了南京地產大亨張桂平和許尚龍之間的恩怨糾葛。《富豪大戰》的《題記》寫道:“自2003年9月始,在南京上演了一場富豪大戰。大戰的各方,都是有着數億身家的億萬富翁,他們動用了各自關係輿論、行政、法律等種種手段,圍繞股權,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戰爭。直至今日,‘硝煙’依然沒有散去……這場現代商戰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在於億萬富豪之間的誠信危機。”
而引起本報關注的另外一個原因,還在於這些地產大亨的聚散,始終與行業商會有關。作爲政府與企業之間的第三方組織,行業商會究竟應該是一種怎樣的角色,其擔當的職能又應當是怎樣的?是否應該成爲少數企業家牟利的工具?如何保證其相對的公正與獨立性?
此次糾紛,事實上提供了一個活生生的案例,讓人更加深刻地認識行業商會的兩面性。
“地產聯合艦隊”
事情回到4年前。
2002年9月20日,江蘇幾家有一定知名度和有較強實力的民營企業———江蘇蘇寧建設集團、南京21世紀投資集團、江蘇金盛置業投資集團、南京紅太陽(7.42,-0.23,-3.01%)商業大世界有限公司、江蘇久隆置業投資集團、江蘇新城房產股份有限公司等,在江蘇省工商聯搭建的住宅產業商會的平臺上,共同發起成立了南京浦東建設(5.13,-0.15,-2.84%)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東公司),註冊資本達1億元。由於股東的背景“顯赫”,所以公司成立伊始就備受社會各界的關注,並被媒體界譽爲江蘇省民營企業的“地產聯合艦隊”。
然而“好景不長”,公司開張18個月之後,即2003年的3月份,公司內部就因股權比例問題發生了糾紛,進而直逼公司的管理運行體制,直接表現在三個“利益受損”的股東以聯合訴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暗箱操作、違法不作爲”爲由,向“地產聯合艦隊”“發難”。
浦東公司的由來
2002年5月26日,同爲好友的張桂平、許尚龍、王華、王振華、夏一忠等,在江蘇工商聯的領導下,共同發起成立了江蘇省工商聯住宅產業商會,理事單位包括省內60多家房地產企業。其中,張桂平任住宅產業商會會長,許尚龍任常務副會長,王華、王振華、夏一忠、曾煥沙等任副會長。此外,張桂平、許尚龍、夏一忠、曾煥沙都是江蘇省政協委員,王華爲南京市政協委員,王振華是常州市政協委員。
商會成立以後,大家合計着以商會爲平臺做強做大地產業,於是決定合股成立浦東公司。浦東公司的股東及持股比例分別爲:張桂平18%、張康黎10%、許尚龍12%、吳娟玲10%、王華17%、陳靜15%、朱藻英8%、蔣佳平4.5%、李維敏0.5%、曾煥沙3%、朱光祖1%、曹效仲1%。股東雖然有12個自然人,但實際上代表的是9家民營企業(張桂平、張康黎父子共持有28%股份;許尚龍、吳娟玲夫婦共持有22%股份)。浦東公司董事長由張桂平出任,副董事長是許尚龍,王華、王振華、曾煥沙爲董事,夏一忠任監事會主席。
矛盾被激發
浦東公司開張不久,就通過掛牌競買的方式取得了南京浦口區沿江的兩塊土地的使用權。一塊是130畝的浦東花園,另一塊是4500畝的威尼斯水城。爲了解決公司的運作資金,浦東公司大部分股東決定通過中行獲取3億元的貸款,但董事長張桂平卻反對過早取得貸款並支付利息,致使中行貸款遲遲沒有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2002年年底,由於央行121文件出臺,對房地產開發貸款有所限制,從而錯失中行3億元貸款良機。這件事,有不可抗拒的國家政策問題,但同時也使不少股東對董事長張桂平決策水平和領導能力產生了懷疑。
中行3億元貸款良機錯失,又要支付鉅額土地款。浦東公司出現了資金困難。爲此,浦東公司不得不於2003年元月23日召開第二次股東大會商議籌資事宜。會議形成決議,公司向股東借款1億元,股東按持股比例出借,利息10%,借款必須在2003年2月15日前到賬。股東王振華對借款持反對意見,沒有在股東會議決議上簽字。2003年元月24日,浦東公司又形成股東會議決議,變借款爲增資,款額仍爲1億元。股東王振華仍對增資持反對意見。由於借款、增資沒有一整套的方案,致使借款和增資行爲沒有能在2月15日前得以實現,只有兩位小股東增資款到位。
到了2003年3月5日,由於大部分股東增資款沒有到賬,股東內認爲張桂平借款在錯失中行3億元貸款後,張桂平於2002年12月借款7600萬元給浦東公司,給借款人自借款日起10%的利息回報,沒再投增資款的說法,於是董事長張桂平搞了一份股東確認書(股東王振華未在確認書上簽字),提出由公司董事長用藉資墊付款項,可做增資後總註冊資本。但確認書上沒有明確規定其他股東增資款交付的具體時間。
3月11日,浦東公司收到股東王華增資款1700萬元後,即向各股東發函稱截至2003年3月11日,股東繳納的增資款足額到位。股東許尚龍於3月10日起至3月31日共繳納增資款3000萬元,張桂平都以3月11日爲增資截止日爲由,拒收許尚龍的增資款,每一次打進都被浦東公司退回,先後共退增資款39次。在許尚龍夫婦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許尚龍夫婦的股份縮減一半,並在市工商局註冊處辦理了變更手續,直到增資變更後,許尚龍夫婦的3000萬元
增資款仍在浦東公司賬戶上。
股權轉讓爭議
2003年4月1日,浦東公司首先出現了私下股權轉讓,股東陳靜將個人所持股份溢價1000萬元轉讓給了張桂平。6月26日,股東曾煥沙、朱藻英又分別與張桂平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
私下股權轉讓,使其他股東更加感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2003年7月10日,股東許尚龍、吳娟玲致函陳靜,明確指出私下股權轉讓行爲違反了“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的規定。私下股權轉讓行爲已使公司的股權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有損公司其他發起人的利益。同時,發現受讓方是張桂平利用公司資金支付轉讓費的行爲已經造成了對其餘股東利益的嚴重侵犯。張桂平在2003年3月14日《驗資報告》中做出了縮減許尚龍夫婦的11%股份,在16天后(2003年4月1日),陳靜將1500萬元股份(15%股份)溢價1000萬元售讓給張桂平。而許尚龍夫婦的11%股份,張桂平不花一分錢就變更在自己名下,並且是在許尚龍出了增資款到位後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別人變更了股份,許尚龍認爲這是他的股份被盜竊的一種行爲,由此矛盾激發。
工商局點燃了導火線
2003年9月30日,南京市工商局爲浦東公司辦理了增資變更,註冊資金由1億元增資爲2億元。變更後,公司股東的持股比例發生了重大變化,其中張桂平父子從28%上升到52%;許尚龍夫妻從原來的22%下降至11%,陳靜下降爲7.5%,朱藻英下降爲4%,曾煥沙下降爲1.5%。增資變更行爲猶如十級地震,對中小股東的殺傷力最大。
股東許尚龍認爲,工商局爲浦東公司辦理增資登記行爲,在客觀上激化了股東間的矛盾,這些矛盾集中體現在:(一)2003年4月、6月許尚龍夫婦兩次致函南京市工商局股權變更應由本人到場確認;(二)股權變更時持有39%的股東不知情,章程修正案也沒有達到法定的2/3有效贊成票,因而是無效的;(三)股東權益被剝奪,在工商局的違規操作下,權益人的股份被轉移或者說被盜竊,工商局有被操縱之嫌。
許尚龍等認爲,浦東公司的增資決議不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公司法》第137條規定:“公司發行新股必須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1年以上”,而浦東公司成立於2002年9月20日,增資決議是2003年1月24日。
《公司法》第28條規定,公司更變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但工商登記資料顯示,浦東公司的變更日期是2003年9月30日,儘管公司變更的章程修正案日期爲2003年9月27日,但其上卻有股東王華10月9日的簽字稱:應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來決策,不同意遊籤方式的簽字。顯然,該章程修正案是浦東公司已經辦理變更登記後出現的。而佔22%第二大股東許尚龍、吳娟玲沒有簽字。據調查,許尚龍夫婦不知情,根本沒通知簽字,直至現在也不讓簽字。
2003年11月1日,股東及股東代表許尚龍、吳娟玲、王華、陳靜、夏一忠、曾煥沙聯名致函南京市工商局,強烈要求撤銷南京浦東建設(5.09,-0.19,-3.60%)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資登記。與此同時,許尚龍、王華等股東就浦東公司增資變更一事向南京市人民政府,以及國家工商局和省工商局作了彙報,並要求撤銷增資登記行爲。由於南京市工商局對此態度曖昧,遲遲不做反應。
2003年12月15日,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迫不得已,股東許尚龍、吳娟玲、王華、朱藻英向南京市白下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把南京市工商局推上了法庭。至今許尚龍仍在告南京市工商局。目前,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在受理其申訴。
誰是禍根?
回頭看,浦東公司成立的本意是爲民營企業家提供一個做大做強的平臺。但平臺有了,利益有了,“無商不奸”的劣根性也接踵而至了。好事變了味,除了企業家自身的“不潔”外,政府部門的不依法行政的行爲“推波助瀾”,導致矛盾進一步升級。
這幾年南京的房地產形勢一路看好。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原本在公司運作過程中使用的常規技術手段,也變得“撲朔迷離”起來,致使大企業家在小問題上“頭腦不清”、看走了眼,同時也致使大企業在微觀小節上“翻了船”。由此帶來的誠信失靈,連普通朋友間的“江湖義氣”都忘卻得無影無蹤。
而事件的最終爆發是和利益直接掛鉤的。2002年浦東公司在南京長江大橋北岸東側拿下的4500畝地,當時每畝只有十幾萬元。2003年5月前後,江蘇省委正式提出“沿江開發”的新一輪經濟發展戰略。受此影響,2003年7月,在浦東公司地塊附近的一塊4300畝土地,每畝拍賣的底價爲30萬元,最終以43萬元成交。據此測算浦東公司(威尼斯水城)4500畝土地按浦口區2006年6月-12月土地掛牌價測算應在80萬-100萬元之間,到2006年升值8-10倍,利益在30億-40億元之間。
30億-40億元的潛在收益,不僅毀了民營企業家間的友誼,也可能同時毀了江蘇省房地產商會的正常工作狀態。
截至發稿前,記者瞭解到,南京地產大亨們之間這場長達3年的糾紛,至今沒有結果。
南京地產大亨的內訌,始自商會,卻不知會終自何方?法律?政府?還是商會?
一切還是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