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友問題與張某發生矛盾後,《男人裝》雜志編輯齊小晶糾集他人找對方『理論』,在酒吧將張某毆打致死。昨天,二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齊小晶15年有期徒刑,判處劉劍11年有期徒刑,分別判處蘇三餘、劉德俊、劉超4年有期徒刑;5人連帶賠償附帶民事原告人37萬多元。
31歲的齊小晶是內蒙古人,大學文化,已婚。此案曾在11月27日開庭審理。據齊小晶在庭上交代,去年11月,他到《男人裝》雜志社任編輯。後認識了女模特楊某,兩人互留電話並見面認識。楊某在證言中說,雖知齊小晶已婚,但覺得他人不錯,就和他發生了關系,並開始疏遠自己41歲的男朋友張某。
齊小晶在庭上說張某威脅他很長時間,要整垮他的工作、家庭,他特別害怕,最後找到了朋友劉劍,讓他幫忙出面。
今年2月5日,張某在朋友趙某的陪同下,以打橫幅等方式到齊小晶單位找齊要求解決此事。當晚,齊小晶得知張某等人在崇文區『99吧歌廳』後,即與劉劍、蘇三餘、劉德俊、劉超等人前去,並進入到包間內對張某、趙某進行毆打,致張失血性休克死亡,致趙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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