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6天內連續作案7起、殺死12人傷5人的個體屠宰戶石悅軍,20日在案發地吉林省通化市柳河縣被執行死刑。
20日,受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委託,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石悅軍故意殺人案進行了公開宣判,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依法裁定覈准了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石悅軍判處死刑的判決。遵照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的命令,在宣判後,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案發地柳河縣對石悅軍驗明正身,執行死刑。
36歲的石悅軍爲柳河縣柳南鄉村民,是個體屠宰戶。9月24日,吉林省通化縣二密鎮和柳河縣三源浦鎮、柳南鄉發生特大殺人案件,石悅軍殺死7人,傷4人後潛逃。在逃竄過程中,石悅軍於9月27日、29日又殺死5人,傷1人。在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當地羣衆的緊密配合下,經過近130小時的艱苦工作,於9月29日12時許,在柳河縣柳南鄉將石悅軍抓獲,當場繳獲作案兇器。
11月25日,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石悅軍死刑後,石悅軍沒有提起上訴。隨後,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死刑複覈程序進行了審理,認爲被告人石悅軍殺人作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行極其嚴重,依法覈准了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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