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76歲的退休乾部臥底深圳『丐幫』兩月餘,揭開了殘害脅迫流浪兒童行乞的重重黑幕。他撰寫的調查手記被中央領導批示後,深圳市展開了專項整治行動。19名拐賣、殘害、脅迫未成年人犯罪團伙的『頭目』,依法受到處理。然而,領導批示前他也曾向有關部門反映過,可得到的答復多為漫不經心的應付,或是熟視無睹的麻木。
這讓人再次把目光投向流浪救助體制,法律專家分析認為,人們之所以會對救助制度產生困惑,是因為我國的救助制度中對於救助站的定位一開始就不太准確。打擊操縱兒童行乞不是沒有法律,問題在於,應該發揮作用的解決機制還沒有被很好地啟動起來。
資料圖片:8月24日,深圳市公安局召開公審大會,對行動中抓獲的19名脅迫、拐賣未成年人犯罪團伙頭目進行公開處理。
多位中央領導同志的長篇批示,讓退休乾部曹大澄『一夜成名』。
去年年底,76歲的曹大澄臥底深圳『丐幫』兩月餘,揭開了殘害脅迫流浪兒童行乞的重重黑幕。今年8月,他撰寫的《救救孩子,深圳街頭棄嬰和病殘乞兒生存狀況調查手記》被中央領導批示後,深圳市立即展開了專項整治行動。19名拐賣、殘害、脅迫未成年人犯罪團伙的『頭目』,依法受到處理。
社會責任感驅使臥底兩月揭黑幕
曹大澄對深圳病殘乞兒生存狀況調查的靈感來源於一次偶遇。
去年11月的一天,在深圳體育館附近,一個似曾相識的行乞婦女引起了曹大澄的注意。『好像在齊齊哈爾見過她,當時她抱的是一個小姑娘,怎麼今天帶的卻是一個只知道昏睡的小男孩。』
曹大澄就多問了她幾句,纔知道,那個小姑娘早死了,被趁黑丟在當地的一個花園裡了,為的是省下幾百元錢的火化費。那個婦女還說,現在這個小男孩也不是她自己的,是孩子的姥姥托她帶出來要錢治病的。
受這件事的啟發,曹大澄特別注意了深圳街頭的行乞者,發現這種情形在深圳街頭隨處可見。病殘乞兒得的多是腦病,不會說話、不會走動、只會躺在地上昏睡。
『就是想弄清到底是為什麼』,在一種社會責任感驅使下,曹大澄開始了臥底調查。
拄一根木棍,捧著討飯盆,髒兮兮的衣服,就是曹大澄臥底時的裝束,所不同的是,他還偷偷在衣服裡藏了一架照相機。
『行乞』中,曹大澄認識了『乞討專業戶』屈老友。屈老友把曹大澄帶到人民南路,天橋上一個男子正追打一個赤裸上身的殘疾乞兒,另一個架雙拐的殘疾乞兒跪地磕頭求饒。一陣追打過後,幾個病殘兒再次『上崗』,而那名追打病殘乞兒的男子蹲在遠處吸煙,窺視著過往行人。
屈老友說,此人盤踞人民南路、深南東路幾座天橋已有二三年的光景,手底下控制三四個病殘兒乞討,病重的常常失蹤下落不明,不久他又補充新的病殘兒。假如賣相不慘,他就下毒手把拐騙來的病殘兒擰斷胳膊打斷腿,制造慘相,越是慘不忍睹越能多要錢。
在屈老友的幫助下,曹大澄了解到更多控制病殘兒乞討的內幕,拍了很多照片,最後形成了調查報告。
救助站職能定位不准造成人們今天的困惑
據記者了解,不法分子操縱病殘兒童從事專業乞討,在許多城市屢見不鮮。
然而,一個矛盾現象是,一方面,不止一個城市曝出救助站半數以上床位空置;另一方面,卻有不少流浪乞討人員在寒風中踟躇著,瑟縮著。
屈老友曾對曹大澄這樣說,『救助辦法好聽不管用,它規定自願尋求救助,可受害的嬰兒、病殘乞兒被人控制著,不能去求助;乞討專業戶、乞討暴發戶是為發財來的,咋能尋求救助呢?』
北京郵電大學文法經濟學院許志永,是當年為孫志剛事件上書全國人大呼吁取消收容遣送制度的『三博士』之一。他認為,人們之所以會對救助制度產生困惑,是因為我國的救助制度中對於救助站的定位一開始就不太准確。『以為這裡管吃、管喝、管住,還給車票送回家,乞討的人就會自願來了。』
在許志永眼裡,一個良性的救助站應該是社會生存的最低保障線。比如在一些發達國家,對那些以流浪乞討為生的人,在寒冬來臨時,為他們提供救助,寒冬過後,則聽由他們按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的命運。
缺少責任追究制問題難以被重視
曹大澄曾把他了解到的情況向有關部門反映,可得到的答復多為漫不經心的應付,或是熟視無睹的麻木。婦聯說他們權力有限無權扣人,管不了;民政說他們只管收容救助,沒有執法權也管不了;公安局派出所要有人打110報案纔出動辦案,如果沒人打110就辦不了案。
然而,曹大澄的『調查手記』被中央領導批示後,情況便有了180度轉變:深圳成立了綜合執法隊,城管摸底、民政救助、公安打擊,迅速開展了一場對操縱未成年人乞討和偷竊等犯罪活動的專項整治行動,一時間街頭行乞的病殘嬰兒幾乎絕跡。深圳市公安局還召開公審大會,對行動中抓獲的19名拐賣、殘害、脅迫未成年人犯罪團伙的『頭目』進行了公開處理。
讓有關部門頭痛的問題,被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用不過兩個月的時間就『搞定』了,這種不正常的現象也讓人們將審視的目光投向職能部門。
『在我看來,職能部門之所以一直打不掉操縱病殘兒行乞的背後黑手,癥結出在領導重視不夠、部門之間推諉、缺少責任追究機制和依法行政沒有真正落實上。』12月21日,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說。
姜明安說,現在各級領導考核,重視的是GDP指數,有幾個病殘兒童被人操縱行乞是不在考核范圍之內的,所以引不起領導重視。
民政、公安、婦聯等部門推諉、扯皮,是因為這件事的管理缺少利益,管不好還可能招來一大堆意見。姜明安說。
再就是那些具體管理的人,由於沒有明確的責任追究機制,所以發現病殘兒行乞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就不難理解了。
高層領導批示後,問題便很快得到重視,也很快有了結果,『但另一個問題產生了,就是不分青紅皂白,一古腦兒都給整頓了。』姜明安認為,乞討者分為3種情況:一種是強制老人、兒童、婦女進行乞討的,這是犯罪,必須由公安機關嚴肅處理;一種是好吃懶做的人,屬於品質問題,不屬於犯罪,應該予以教育;第三種是喪失勞動能力或沒錢看病沒錢上學的,這種情況應靠完善救助制度予以解決。3種情況中第一種不是多數,但應該消除,另外兩種應該允許存在。『全都取締就是運動式執法思想在做怪了。』
許志永也持相同觀點,他認為,攔路乞討、威脅性乞討等激進式乞討,已經超出普通乞丐的行為模式,受害人如果報案,警察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來處罰。而只坐在那裡、不妨礙其他人的靜默式乞討,法律就不應該過多予以限制。
『有人擔心,如果不管,乞丐會不會越來越多?其實,這樣的擔心並沒有多少根據。』許志永說。
許志永等學者曾作過一項調查,一般來說,人們不會在同一時間同一區域內給兩個以上乞丐錢,也不會在短時間內給同一個乞丐兩次以上施捨。願意施捨的人只佔人口的一定比例,施捨的總體資源有一個大概的總額,乞丐過多他們的人均收入自然會減少,這也正是乞丐要『佔地盤』的原因。『總之,社會對於乞丐的數量有一個自調節機制,一個地方乞丐達到一定數目就會飽和,不用擔心一個地方乞丐過多。』
因此,許志永認為,流浪乞討不是社會主流問題,站在公安機關的角度,不是嚴重的社會問題就不可能投入強大的力量,也是可以理解的。
相關法律已存在如何啟動是關鍵
『職業乞丐的存在並不可怕,無論從社會需要還是社會成本的角度看,上昇到立一個新法的高度似乎都沒必要。』姜明安對許志永的看法給予了認可,他告訴記者,現行的法律在打擊操縱病殘兒行乞方面,基本是有法可依,不過法律還有進一步完善的餘地。
據姜明安介紹,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婦女權益保護法等法律中都有相關條款,只不過在提出主體上需要有所完善,比如只能由監護人提出請求限制,就使民政部門無法主動介入調查,造成執法過於被動。
『即便是這樣,現行法律也基本上可以解決打擊操縱病殘兒問題。目前法律之所以沒有發揮應有作用,關鍵是把這一系列制度啟動起來的環節出了問題。』姜明安說,按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應該主動發現是否有操縱病殘兒行乞的行為,否則就是不作為,公安機關不作為,公民可以向監察機關反映,由監察機關對公安機關的不作為進行處理。二者都不作為時,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找人大代表提案,由人大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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