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國家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0公里。但是記者走訪電動自行車市場後卻發現,很多電動自行車都不符合限速規定,不少經銷商以贏利爲目的,竟然在電動車的限速裝置上動起手腳,甚至把速度快當成最大的賣點進行推銷。
拔插頭 拆機芯 電動車提速現場搞定
昨天上午,記者在銷售電動自行車較爲集中的南開三緯路附近進行走訪,並以買家的身份對市場上常見的多種品牌車進行調查,發現銷售人員的口頭宣傳無不是以高速爲賣點,大多電動自行車的速度都超過30公里/小時,有的甚至能達到35公里/小時。
“這款車可以達到30公里/小時,如果到了行人比較少的地方,甚至可以超過30公里/小時,速度跟輕騎不相上下,而且還不用考駕照。”一位店員告訴記者,一般來說,剛出廠的電動自行車都被限速爲20邁,但是很多人都反映車速20邁太慢,於是他們便偷偷將限速裝置調高一些。
當記者詢問如何調高限速裝置時,這位銷售人員神祕地說,這可是行業祕密,肯定不能對外說。隨後,記者又走訪了另外幾個品牌電動自行車的銷售店,面對記者的再三要求,一位銷售人員只得現場示範說:“這款車的限速裝置實際就是一根電線。”說着,他用手掐住一根黑色的電線猛往下拉,連接在車把中間的一個插頭當場掉了下來。那名銷售人員還說,這樣的設計特別方便,如果消費者想把速度提高,只要拔掉這個插頭就行。
隨後,記者從一位專修電動車的人口中得知,目前,電動自行車的限速裝置有的只是一個,有的則必須拆開機芯將限速裝置拆除,不少經銷商則在銷售前便已將限速裝置拆除掉,所以纔敢將高速度當成銷售的最大賣點。
電動車事故超速佔一半
交管部門有關人員介紹說,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私改限速裝置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下半年以來,非機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中有六成以上都是電動自行車違規行駛導致的,其中車速過快引發的事故竟佔一半以上。
私改限速裝置並非廠家行爲
採訪中,記者看到電動自行車的生產廠家所印的產品說明書中大都標明,電動自行車的速度小於或等於20公里/小時。但是,爲什麼實際情況與產品說明會有如此差距呢?
記者聯繫了飛鴿牌和邦德牌的生產廠家,對於銷售方私改限速裝置的行爲,廠家的解釋是,這種行爲應屬於個人行爲,因爲電動車在出廠時都會按照規定限速,否則肯定不會順利出廠。據他們瞭解,目前,市場上有一些個體銷售商爲了多賣車,或是在宣傳中誇大速度,或是在銷售中暗動手腳。對於這樣的違規行爲,電動自行車的生產廠家都表示擔憂,因爲,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會嚴重影響電池和電動機的功率、壽命,而且車速過快對消費者也有很大的危險。
廠家違規提速將受處罰
據本市質量監督部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國家標準委員會1999年10月發佈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電動自行車的最高設計時速不應大於20公里,整車重量不大於40公斤,否則爲不合格產品。
違規生產超速、超重電動車的廠家,不但產品不允許出廠,廠家還將受到一定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