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日前公開調查報告,發現當地27家公司由去年11月起至今的一整年內,擬將50萬公斤有毒電子廢物非法運往中國大陸及香港棄置,視兩地爲“垃圾站”。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加拿大環保署及邊境服務局的報告指出,當局在溫哥華港口先後截獲多達50個含有上述金屬及塑膠電子廢物的貨櫃。這些貨櫃主要來自魁北克省及安大略省,企圖暗中從溫哥華港運到中國內地及香港。該批“垃圾”包括含鉛的電腦熒幕、鉛酸電池、帶多氯聯苯(PCBs)的熒光燈鎮流器,當局證實全部有害人體及環境。
加拿大環保署工程師門多薩表示:“目前的數字只是冰山一角,我們對付的是非常龐大而相對未知的行業。”他稱不清楚全部出口電子廢物的來源,但若來自私人、公司甚至政府部門,亦不足爲奇,故門多薩提醒有關公司及機構留意,所有棄置的電子廢物是否處理得當。
非法出口有毒廢物觸犯中國大陸、香港及加拿大法例,亦違反1989年通過的聯合國《巴塞爾公約》,有關公約對跨境運送有害廢物有具體規定。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彼得森承認,根據海關法,涉案的27家公司總共須繳付5萬多加元行政罰款,期望藉此打擊類似個案再度發生。
由於加拿大的舊電腦及手機數目不斷增加,引致電子垃圾大幅上升,加國環保署在深感困擾之餘,亦正研究加重環保法內的罰則,由30萬加元或入獄6個月,提高至最高罰款100萬加元及入獄3年。
彼得森稱,環保署可協助公司處理電子廢物,以防止外流,但門多薩則認爲,當局缺乏地方處理這類垃圾,故最後須交回出口商,這或成爲大批電子廢物非法外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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