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被罰近70次“抗癌神藥”雙靈固本散還在騙人
近日,河南、山西、遼寧、廣東等地10多位患者家屬致信新華社,反映他們聽信了綠谷集團的宣傳,讓身患癌症的親人服用“雙靈固本散”,貽誤了病情。
“我借錢買了據說可以抗癌的‘雙靈固本散’給老伴吃,結果老伴還是去世了,家裏欠下一大筆債。”河南鄭州讀者李明華氣憤地說,“現在,‘雙靈固本散’還在繼續做廣告坑害癌症患者。”
記者調查發現,“雙靈固本散”的批准文號爲“國藥準字B20020428”,生產單位爲西安綠谷製藥有限公司。儘管在宣傳資料中,其自稱具有“直接殺滅癌細胞”等神奇療效,但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的數據庫中,“雙靈固本散”被批准的廣告發布內容僅是“對消化道腫瘤及術後放、化療引起的體弱、厭食、失眠等症狀有康復保健作用”,而且廣告的有效期截止到2006年3月。
“由於存在虛假宣傳,近3年來,‘雙靈固本散’被我們連續處罰了近70次,單次處罰的最高金額達到幾十萬元。”上海市工商局廣告監督管理處處長繆鈞說,在監管部門的嚴厲打擊下,這一虛假廣告在上海市場已得到有效遏制;但從全國範圍看,上當受騙的患者仍然屢見不鮮。
專家分析,牟取暴利是此類虛假違法廣告明知故犯的重要原因。“雙靈固本散”等靈芝類產品,其主要成分是靈芝孢子粉。目前,靈芝孢子粉的收購價大約爲每千克250元,平均每克孢子粉約0.25元。可是,一盒“雙靈固本散”的價格高達數百元,而且患者通常需要連續服用幾個療程。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處方藥不得在大衆媒體上刊登廣告。最近新聞出版總署、國家工商總局又聯合發出通知,從2006年11月1日起所有報刊暫停發佈部分醫療廣告,其中就包括治療癌症廣告。
爲了逃避監管,一些虛假違法廣告時常變換手法,比如自己印刷宣傳資料、小冊子,直接塞進居民信箱;或者索性將一些新聞報道改頭換面,打着“權威媒體報道”的旗號,爲自己的產品做虛假宣傳。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對於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廣告,監管部門只能處以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與違法廣告帶來的豐厚利潤相比,這點罰款根本不算什麼。
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長陳學軍分析說,所謂“抗癌神藥”廣告都是利用患者及其家屬“病急亂投醫”的心理,把“對腫瘤放、化療有輔助療效”誇大成“直接可以抗癌”,結果,患者花了冤枉錢,還會貽誤病情。要遏制此類虛假廣告,監管部門必須採取“露頭就打”的策略。
據記者瞭解,將於2007年1月1日實施的新版《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首次將廣告監管與行業監管結合起來。今後,違法發佈廣告者有可能被行業主管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徹底失去相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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