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2007年立法計劃,23日下午,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市律師協會簽署協議,委託市律師協會組織律師負責起草《天津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暫定名)。由律師獨立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這在本市是第一次。
按照協議,受委託的律師們須在2007年2月28日前交稿。對這一項時間緊又是義務性的工作,律師們表現出了空前的熱情,紛紛表示,一定不負重託,按時完成一部高質量的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