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報道,臺當局日前將大陸人民赴臺依親居留數縮至每年12000人,對此,臺灣“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抨擊說,以後赴臺的大陸配偶,恐要等上18年纔有機會拿到身份證。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內政部”日前修訂“大陸地區人民在臺居留及定居數額表”,增加“依親居留數額每年限制12000名”條文。
三十多名大陸配偶昨天上午也到臺當局“內政部”抗議,高喊“反歧視、要人權”,批評臺當局“內政部”、“陸委會”污衊大陸配偶,導致其權益遠不如東南亞籍配偶。
臺灣“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理事王娟萍指出,臺當局“內政部戶政司”11月的統計顯示,在臺大陸配偶237275人,取得居留權(拿到身份證)僅35746人,佔15%;長期居留31048人、佔13%;依親居留59274人、佔25%;探親團聚111207人、佔47%。
據報道,依島內相關規定,大陸配偶必須先申請赴臺“探親團聚”,滿2年後提出“依親居留”,之後再滿4年才能提出“長期居留”,等2年後始能申請“在臺定居”。但這階段的審覈須遵照每月500名、每年6000名配額限制,因此從赴臺到申請領到身份證,幸運的話等上8年,事實上,等10、11年者比比皆是。
王娟萍批評說,按臺當局“內政部”的新規定,以大陸配偶每年赴臺新增16000人推算,加上排隊中的近20萬人,今年11月底結婚而赴臺探親團聚的大陸配偶,最快得等18年才能拿到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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