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27日宣佈,《吸菸(公衆衛生)(修訂)條例》將從2007年1月1日起生效,全港所有工作地點、公衆地點、飯店、街道以及公衆遊樂場所內的大部分範圍將實施禁菸。
特區政府衛生署副署長樑挺雄27日主持跨部門會議後表示,特區相關政府部門,包括食物環境衛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警務處及香港海關,將嚴格執法,確保指定範圍達到禁菸要求。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已在全港1447個公衆遊樂場所內劃分255個吸菸區。吸菸區將與公衆遊樂場所內的其他地方清楚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