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共中央批准,2006年12月27日,中國共產黨四川省第八屆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作出決定:撤銷駱玉祥中共四川省委委員職務,撤銷其中共十六大代表資格,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經查:駱玉祥在擔任涼山州委副書記、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錢物;爲妻子、兒子經商提供條件,謀取非法利益;參與賭博等,問題嚴重。2006年10月省委決定對其立案審查,2006年12月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
貪官,該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