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社會上流傳這樣一種說法:“明年是‘寡婦年’‘無春年’,不宜結婚。”但有關專家指出,這種迷信說法是不科學的,適齡青年在選擇婚期時還應順其自然;況且,明年不是“無春年”,而是有立春的年份。
天津市天文學會理事趙之珩介紹說,從2006年1月29日至2007年2月17日,爲農曆的“丙戌年”,俗稱“狗年”。這一年有兩個立春,分別在2006年2月4日和2007年2月4日。因爲這一年閏七月,比常年增加了一個月,造成了“雙春”的現象。
從2007年2月18日到2008年2月6日爲農曆的“丁亥年”,俗稱“豬年”。這一年歲首的立春被“狗年”佔有了,於是開頭無立春,而到了年末臘月廿八,即公曆的2008年2月4日,仍有立春。因此,說明年無春實屬荒唐。
相對於“雙春年”,還有“單春年”(即在農曆的一年中有一個立春之日)和“無春年”(即在農曆的一年中沒有立春之日,民間也稱“寡年”)。
“雙春”或“無春”的現象,往往會在民間引發不少議論,有人甚至將此與吉凶福禍、婚喪嫁娶聯繫起來。趙之珩表示,“雙春”或“無春”都是由我國農曆和陽曆兩套曆法並行的制度造成的,由於我國的節氣是按照陽曆排列的,每月兩個節氣,日期是相對固定的,而這些節氣在農曆中日期卻又不斷變動,從而造成了“雙春”或“無春”現象。“雙春”也好,“無春”也好,都只是正常的歷法演變,與吉凶無關,更不可能影響到婚姻的幸福與否。
據瞭解,每19年中就有7個年頭是“無春年”、7個年頭是“雙春年”,另外5個年頭是“單春年”。“雙春年”上一次出現在2004年,而下次則在2009年。“無春年”上一次是在2005年,下一次是在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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