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受詬病的開瓶費在餐館看來是保證企業利益的一種方式。
消費者自帶酒水獲法院支持,北京餐飲業引發震動。中國烹飪協會、北京市烹飪協會、北京市飲食行業協會、北京西餐業協會等四大飲食協會力挺收取『開瓶費』,同時中國烹飪協會還將匯總相關情況,向商務部進行報告。
協會開瓶費收的是服務費用
昨天,四家協會及北京60家餐飲業的代表共同就『開瓶費』問題召開研討會。北京市烹飪協會秘書長羅遠琪表示,消費者雖然自帶酒水,『但是,進入了餐廳,就佔用了餐廳的經營場所,享受了餐廳的服務,因此收取開瓶費實際是產生服務的費用。』北京市的三家協會將會共同洽談這一問題,反映給北京市的相關政府部門。
北京市飲食行業協會秘書長何之紱認為,餐飲企業是專門為消費者提供飲食消費的經營單位,它要對消費者在店內整個飲食消費過程的衛生安全負有責任。此外,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情況下,酒水的銷售是企業收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如果都是自帶酒水,餐館還要無償提供服務,企業的利益受到損害由誰來保護呢?允許顧客自帶酒水,那麼自帶飯菜或者其他食品來餐館消費該如何處理?』何之紱建議,是否收取開瓶費、收取多少開瓶費,都可以由市場來調節。
餐館餐飲不是暴利行業
北京大董烤鴨店的董總經理告訴記者,現在他們仍然堅持謝絕自帶酒水。他們的觀點是,酒家當然是以盈利為目的,自帶酒水的服務費實際包括了餐廳的租金、人工、電費、酒具損耗、稅金等費用。
很多消費者認為,酒水的利潤要比菜品的利潤高出許多,因此餐館纔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北京大董烤鴨店的董總經理表示,『毛利潤和淨利潤是有區別的,餐廳的淨利潤達到10%至15%就是非常不錯的了。因此餐館絕對不是暴利行業。』
北京今天假日海鮮城馮國棟經理告訴記者,根據他們的統計,自帶酒水的比例佔到來餐館就餐客人的5%至8%,自帶酒水造成的利潤損失佔整個酒水流水的一成左右。
律師收開瓶費有一定合理性
企業維權法律顧問王壽魁表示,餐飲企業和顧客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餐飲業並非壟斷行業,它所有的資源都是有償取得的。因此,企業有權利制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游戲規則。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企業不得以格式合同做出違反消費者知情權的規定,但是可以做出合理的規定。企業制定了禁止自帶酒水的規則,消費者可以選擇是否就餐,同時餐館也有選擇的權利。
北京中吉吉律師事務所孫敬國主任認為,收取開瓶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收取額超過一定限度就可能是無效條款。收取開瓶費的標准要根據餐廳的軟硬件水平決定,而且必須盡到告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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