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轉市財政局等七部門關於加強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同意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審計局、市監察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等七部門《關於加強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的意見》,現轉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爲加強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確保資金的依法收繳、使用和安全完整,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的範圍和基本原則
隨着經濟社會發展,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大量增加,公共財政職能增強,社會管理範圍擴大。加強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依法收繳和使用資金,確保資金安全完整,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羣衆切身利益,是促進經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物質保證,是政府全面搞好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長期任務和重要責任。
財政資金包括:各級財政和稅務部門依法徵收的稅收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等非稅收入;各繳稅繳款繳費義務人依法繳納的收入,納入預算管理和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支出;國務院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財政性資金。公共資金包括: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徵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資金以及繳款繳費義務人的繳款繳費(以下統稱社保資金)收入和支出;各級國土房管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經辦機構依法收繳的住房公積金(含補充住房公積金)、商品住宅維修基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等資金以及繳款繳費義務人的繳款繳費(以下統稱住房資金)收入和支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險等收支;國務院和市政府規定的其他公共資金。
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包括各級財政和稅務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國土房管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經辦機構,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和相關企業,以及國庫和代理銀行及其下設的經辦機構。
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要按照“單一賬戶、集中收付,集中審批、統一開戶,翔實準確、直接繳撥,全程控制、安全完整,依法理財、嚴格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健全資金安全管理體制和監督制約機制,增強風險防控能力,切實加強組織保障和人員管理,依法收繳和使用資金,確保資金安全完整,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建立單一賬戶、定級管理制度
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單一賬戶、定級管理”原則設立賬戶和管理收支,爲建立資金全程控制和確保安全完整制度奠定基礎。
(一)市和區縣財政部門的賬戶設置和收支覈算。
市和區縣財政部門要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總體要求,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對財政資金收支實行兩級管理。
市和區縣財政部門在本級國庫設立一個國庫單一賬戶,集中核算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在一家代理銀行設立一個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集中核算未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非稅收入及其支出。國庫單一賬戶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均爲財政資金一級賬戶。
市和區縣財政部門在代理銀行或其下設的經辦機構,爲各執行單位設立財政匯繳專戶,覈算繳款繳費人繳納的非稅收入;在代理銀行或其下設的經辦機構,設立財政零餘額賬戶,覈算和反映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資金支出;在代理銀行或其下設的經辦機構,爲各預算單位設立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覈算和反映實行財政授權支付方式的資金支出;在代理銀行或其下設的經辦機構,設立特設專戶,覈算和反映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收入和支出。財政匯繳專戶爲財政資金二級管理收入賬戶;財政零餘額賬戶、預算單位零餘額賬戶和特設專戶,爲財政資金二級管理支出賬戶。
各項財政收入應由繳稅繳款繳費義務人直接繳入一級賬戶或二級賬戶;各二級賬戶當日經收的收入應全部直接繳入一級賬戶。財政支出應由財政部門從一級賬戶直接撥入各二級賬戶。
(二)市勞動保障部門的賬戶設置和收支覈算。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設立三級收入賬戶,組織和核算社保資金收入。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在各代理銀行或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設立一個經收社保資金的賬戶,爲一級賬戶;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在各代理銀行或人民銀行國庫部門按險種設立一個收入賬戶,爲二級賬戶,用於覈算各社會保險險種的收入;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在各代理銀行或人民銀行國庫部門下設的分支機構設立經收賬戶,爲三級賬戶。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設立兩級支出賬戶,組織和核算社保基金支出。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在一家代理銀行按險種設立一個支出賬戶,爲一級賬戶,用於覈算各社會保險險種的支出;應在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險種設立一個支出賬戶,爲二級賬戶。
各項社保基金收入應由各繳款繳費義務人直接繳入二級賬戶或三級賬戶;各二級賬戶和三級賬戶經收的收入應全部繳入一級賬戶。各項社保基金支出應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一級賬戶直接撥入二級賬戶。
(三)市國土房管部門的賬戶設置和收支覈算。
市國土房管部門可以設立兩級賬戶,組織和核算住房資金收入和支出。應在承辦代理銀行按照住宅維修基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不同種類設立本金賬戶和利息賬戶,爲一級賬戶,集中核算不同種類住宅維修基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本金和利息收入以及使用支出;可在代理銀行下設的經辦機構設立經收住房維修基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不同種類的賬戶,爲二級收入賬戶。應在住房維修基金和出售公有住房的各單位設立一個賬戶,爲二級支出賬戶。
各項住房維修基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應由各繳費繳款義務人直接繳入一級賬戶或二級賬戶;各二級賬戶當日經收的收入應全部直接繳入一級賬戶。各項住房維修基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支出應由國土房管部門從一級賬戶直接撥入二級賬戶。
(四)市住房公積金經辦機構的賬戶設置和收支覈算。
市住房公積金經辦機構可以設立兩級賬戶,組織和核算住房公積金資金。應在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設立委託存款賬戶、增值收益賬戶兩個一級賬戶。委託存款賬戶用於覈算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賬戶用於覈算住房公積金使用中產生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市住房公積金經辦機構應在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每個支行設立一個委託存款賬戶,爲二級賬戶,覈算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收入;在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承辦銀行設立一個增值收益賬戶,爲二級賬戶,覈算增值收益分配後的貸款風險準備金和廉租房建設資金;在每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承辦銀行設立一個委託貸款賬戶、一個增值收益賬戶,均爲二級賬戶,分別覈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發放、回收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息收入;應在指定購買住房公積金國債的銀行設立一個國債資金賬戶,爲二級賬戶,覈算國債購買和兌付業務。
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直接繳入委託存款賬戶一級賬戶或二級賬戶,繳入二級賬戶的住房公積金款項應在次日劃入一級賬戶。
三、建立集中審批和統一開戶制度
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所有賬戶,一律實行集中審批和統一開戶制度。同時取消單位自行開戶制度,清理撤銷所有未經集中審批和統一開設的賬戶。
(一)集中審批和統一開設賬戶。
財政部門是財政資金的主管部門。市級和區縣級國庫的總收支賬戶、代理銀行的收支賬戶、市級和區縣級各預算單位的經費賬戶,由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集中審批並統一開設。
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社保資金的主管部門。各級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支出賬戶應由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集中審批,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開設。
國土房管部門是補充住房公積金、商品住宅維修基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主管部門。市國土房管部門的承辦銀行總收支賬戶、各代理銀行的收支賬戶,由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集中審批並統一開設。
市財政局是住房公積金經辦機構的主管部門,住房公積金經辦機構一、二級賬戶由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集中審批,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開設。
其他公共資金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的賬戶,按照集中審批和統一開戶原則,由市財政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集中審批並統一設立。
集中審批和統一開立的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賬戶,要抄報市審計局和市監察局,供審計部門審計和監察部門檢查。
(二)慎重選定代理銀行的原則。
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要按照資金安全原則、周到服務原則、正常孽息原則和訂立契約原則,慎重選定國有或國有控股銀行作爲代理銀行,依法簽訂並共同執行合約。代理銀行要按照契約規定,經辦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收支業務。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不得將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存放在非代理銀行以及信託投資公司和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資金安全原則。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的首要要求是資金安全。代理銀行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嚴密的內控機制,保證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安全完整。
周到服務原則。代理銀行要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爲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提供高效、快捷和周到的服務。經辦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收支業務的人員要熟悉相關政策、制度和規定,對各類收支票據具有鑑別能力。
正常孽息原則。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從代理銀行獲取存款利息收入。嚴禁以違規存款或投資等方式,獲取非常規收入或高額收益。
訂立契約原則。爲確保公共資金的安全完整和規範運行,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必須按照慎重選擇代理銀行的原則,綜合考慮經營資信、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條件,審慎選擇代理銀行,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和制度規定,以合同或協議的方式規範並釐清相互之間的責、權、利關係。
(三)清理撤銷所有自行開設的賬戶。
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要把住設立賬戶這一資金全程控制的關鍵環節,清理撤銷所有未經集中審批和統一開設的賬戶,全面控制所有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賬戶,不得與未經集中審批的賬戶發生資金繳撥業務,徹底解決單位自行開戶的賬戶混亂問題。
四、健全資金全程控制和確保安全完整的運行機制
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要在單一賬戶和封閉賬戶體系內收繳和使用資金,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約束機制,全面規範資金收繳和支出管理程序,認真做好風險防範工作,創建科學規範、監督制衡、管理有序的資金管理和運行程序。
(一)嚴格單一賬戶和封閉管理制度。
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部門組織收支,只能按照組織收支兩級管理的規定設立賬戶。對有增設賬戶特殊需要的單位,由該單位向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照集中審批和統一開戶的規定辦理。
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部門組織收支,要把收支封閉在單一賬戶和兩級管理的體系之內。堅決防止逃避或規避封閉賬戶體系管理的現象,杜絕收入和支出逸出單一賬戶和封閉賬戶體系的情況發生。
(二)嚴格執行直接收付和集中核算制度。
所有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必須由繳稅繳款繳費義務人直接繳入一級賬戶或二級賬戶、三級賬戶。所有二級賬戶和三級賬戶當日經收的收入,必須及時全部直接繳入一級賬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非稅收入,必須全面實行“收繳分離”制度。所有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支出,必須由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從一級賬戶直接撥入二級賬戶。嚴格禁止設置收入過渡戶滯留或轉移收入,或設置支出過渡戶滯留、轉移、挪用支出。堅決杜絕通過中介機構等非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代理繳稅繳款繳費或代辦支出。任何部門和單位都不得滯留、截留、轉移、挪用、擠佔或坐收坐支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
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都要以單一賬戶和直接收付爲基礎,嚴格執行總收支賬戶集中核算制度,集中統一覈算各項收入和支出,不得把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賬戶與本單位經費賬戶混用,不得由一個部門同時管理覈算兩種不同性質的資金。
(三)建立完整撥款程序和問題撥款止付制度。
嚴格執行完整撥款程序制度。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申請撥付必須堅持按部門預算、按用款計劃、按項目進度和按規定程序的原則辦理,並嚴格按照操作程序執行。對於個別、臨時性用款事項,申請單位必須以正式文件進行申報,文件中要明確收款人、收款賬號和款項用途等要素;有關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必須依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進行審批或報請審批。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辦理撥款,一律內設業務、預算和會計等三個部門或崗位,執行由業務部門(崗)開具撥款申請書、由預算部門(崗)按照預算審覈、由會計部門(崗)按照審覈無誤的文件和單據撥款的完整程序。堅決禁止業務、預算、會計合一,單一環節撥款和簡化程序撥款以及其他制度缺失和管理不嚴的問題。
規範資金支出審批程序。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辦理資金撥款的各份文件和撥款憑證等,須經業務和會計部門內的兩人或兩人以上的審覈;辦理向銀行出具的支付憑證,須經會計部門內的兩人或兩人以上的複覈;每一筆資金撥付業務必須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確,文件中要註明收款單位的開戶銀行和賬號。國庫和代理銀行在辦理每一筆資金撥款時,須經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審覈和複覈。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以及國庫和代理銀行,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簡化資金撥付、審覈和複覈手續。
建立“問題撥款止付”制度。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的財務會計人員要以高度敏銳的責任感,嚴格執行各項財務會計制度。要對資金支付過程中存在的任何一個風險環節和可疑問題提出質疑,並立即停止該款項的支付,經覈實確認無誤後再行支付。對申請手續不全、用途不明、印章不清、憑證填制不規範的支付申請不予辦理。任何部門和人員均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止付資金。財務人員因工作疏漏或過失,未及時發現問題而造成資金損失的,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健全崗位職責分工和內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內控管理制度。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結合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管理特點,建立健全包括內部會計管理體系、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賬務處理程序制度、內部牽制制度、稽覈制度、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資金支出審批制度、財務報告制度、印鑑和票據管理制度等在內的管理制度和規章,爲資金全程控制、安全完整和規範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內控制度保障。
明確崗位職責和內控約束機制。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要按照規範、安全、有效的原則,合理設置會計崗位,嚴格實施崗位職責分離,撥款、審覈和複覈等崗位必須分設,會計與出納崗位必須分設。各單位要積極建立標準化業務操作規程,統一和規範業務流程的各環節,實行上崗對下崗負責,下崗對上崗監督的運行機制,嚴禁獨自一人操作業務全過程,做到環環相扣,相互監督,確保資金安全完整。
嚴格並加強印鑑和票證管理。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要嚴格遵守印鑑和票證的保管和使用規定,堅持印鑑和票證專人分管,保證撥款印鑑經兩人或兩人以上保管,空白票證的管理與使用相分離。要確保印鑑安全,將印鑑存放於加密、上鎖的保險櫃中。要明確印鑑和票證專管人員的責任,縮小接觸印鑑和票證的人員範圍。
(五)認真做好資金風險防範工作。
全面開展資金安全覈查工作。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要組織力量經常進行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安全覈查工作,對所管理的各項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從賬戶設置、制度保障、內控管理機制及內外工作程序銜接等方面進行徹底清查,特別是對資金管理的關鍵崗位和薄弱環節實施重點檢查。仔細查找制度上、程序上存在的風險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內控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對查找出的問題,以及可能引發資金安全風險隱患的部門、崗位和環節,要組織力量限期整改。
認真落實資金安全管理責任制。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以及國庫和代理銀行,要按照“權有所屬、責有所歸”的要求,建立並層層落實資金安全內部管理責任制、違紀違規問責追究制。實行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資金安全管理負全責、分管領導負具體責任、下級對上級負責、一級抓一級的資金安全責任體系,將資金安全管理責任和措施通過組織手段落實到每一個環節和每一個崗位,並明確責任,對違反者要按照有關法規問責追究。同時,各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與代理銀行之間,要建立健全資金運轉過程的外部監控制度和責任制度,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在單位系統和銀行系統流動的過程中,要堅持管理責任與資金流向同步的原則,明確單位與銀行間職責,資金在哪一個環節出現問題,相應部門要承擔資金風險責任。
做好對下級單位的指導和督察工作。上級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所屬單位資金安全管理的指導和督察工作,督促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範業務操作程序、完善內部制約機制,對其資金運行和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與考覈,並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同時要加大對所屬單位資金安全違法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構建資金安全的立體化全方位防護體系,嚴密防範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風險。
五、強化審計監督和職業素質建設
各級審計部門要不斷深化審計監督,對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實行定期審計和報告制度,以促進單位加強資金管理,把住資金全程控制和安全完整的審計監督環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保障和人員管理,建立財務會計人員職業操守約束制度,把住資金全程控制和安全完整的崗位管理環節。
(一)建立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定期審計和報告制度。
建立審計部門定期審計制度。審計部門要在常規審計檢查的基礎上,加強對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和收支情況的定期審計,對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的重要事項要進行及時和實時審計監督,重點審計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賬戶開設和管理情況,直接繳稅繳款繳費情況,直接撥付資金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以及各程序和各環節管理控制情況等。把住資金全程控制和安全完整的審計監督環節,及時反映並限時糾正被審計單位的問題。
建立風險審計定期報告制度。審計部門要根據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運行風險事項審計,對重要職能部門資金運作流程、關鍵節點、風險控制等實施檢查分析,並定期向同級政府報告審計結果。各單位和代理銀行應按季度按照審計機關的規定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告和財務、業務數據等資料,提供運用電子計算機儲存、處理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電子數據和必要的電子計算機技術文檔,被審計單位不得拒絕、拖延、謊報,阻礙審計部門的監督,不得拒絕或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
建立審計執法責任制度。審計部門要圍繞實現自身職能轉變和促進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提高審計監督的層次和水平。通過建立審計執法責任制度,促進加強管理,推進制度規範,堅決杜絕出現違法違規違紀問題。審計部門要抓住關鍵部門、關鍵行業和關鍵領域的關鍵點,系統把握,整體設計,具體分析,促進加強管理,防範管理失控。要將審計責任與審計人員、審計組、職能處室及審計部門掛起鉤來,誰管轄的地方出了問題,就要追究誰的責任。要提高專業審計的敏感性,抓住容易發生問題的領域和單位,加強審計,揭露問題,嚴格管理,堵住漏洞。通過審計幫助完善制度,促進有關部門更好地執行實體法和程序法,切實做到依法行政。
(二)建立財務會計人員職業操守約束制度。
深入開展勤政廉政教育。各單位要深刻汲取近年來所發生經濟案件的教訓,深入開展勤政廉政教育、法紀教育和警示教育,認真組織學習黨紀黨規和法律法規,增強財務領導幹部和財務人員的廉潔從政意識,引導財務領導幹部和財務人員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不斷強化法紀意識、責任意識、自律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從思想上構築起拒腐防變的道德防線。
加強組織保障和人員管理。各單位要將確保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安全作爲基礎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要求設置機構、配備會計人員,對會計人員資質嚴格審覈把關,要選拔政治素質過硬、業務水平高、工作責任心強、勤政廉政的人員從事賬戶管理、會計覈算和資金撥付工作。同時,各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財務主管領導和財務會計人員在財經法規、業務技能和職業道德教育方面的學習培訓,增強依法理財和防範資金風險的能力。對達不到任職資格要求的人員要進行離崗培訓或調離財務工作崗位。
嚴格財務會計人員職業操守。財務會計人員及其領導要支持和配合審計工作,如實地提供賬簿、電子數據等資料和情況,同時實行相關責任人員的審計迴避制度。對拒不提供或刪改隱匿賬簿和電子數據等資料,嚴重違犯財經制度紀律和職業操守的財務會計人員,由有關部門對其任職資格作出限定,或依法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調離財務會計工作崗位。要加強資金全程控制和安全完整的崗位管理環節,堅決防止監督缺失和管理失控。
六、加強組織領導和搞好貫徹落實
加強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是一項長期性和基礎性的工作。各級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管理部門和經辦機構以及審計、監察部門都要高度重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意見,制定實施辦法並搞好貫徹落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嚴格監督制約機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實施辦法,由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加強社保資金管理的實施辦法,由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和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加強住房資金管理的實施辦法,由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和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加強其他公共資金管理的實施辦法,由市財政局、市有關部門和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加強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審計監督的實施辦法,由市審計局制定並組織實施。加強財政資金和公共資金檢查的實施辦法,由市監察局制定並組織實施。
天津市財政局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天津市審計局
天津市監察局
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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