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現行的差旅費、會議費標準大都是10年前制定,和現今的社會消費水平相比有些滯後,因此,一些單位打着實報實銷的幌子,行濫報虛報差旅費和公務招待費之實,造成了對財政支出的巨大浪費。
近期,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從自身做起,先後發佈了《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和《中央國家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辦法(試行)》,並即將於明年1月1日起施行,此舉爲各地方、各單位規範管理同類公務消費做出了表率。3個規定明確了今後公務消費“定額”、“定點”制。如:住宿費上限每人每天,副部長級600元,司局級300元,處級以下150元,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50元,公雜費每人每天30元;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必須到定點飯店住宿,住宿費按照定點飯店的收費標準憑據報銷。
這些規定一方面有利於解決挪用其他經費彌補差旅費開支缺口造成的違規問題,另一方面有利於防止出差人員向基層單位轉嫁差旅費負擔--修好了公務消費“渠”,封堵了濫報虛報“路”,爲進一步“規範黨政機關公務接待”提供了依據。(王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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