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馮兆君):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經市編委批准成立的天津市勞動爭議仲裁院,經過幾個月的緊張籌備,目前已具備受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的條件,將從明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天津市勞動爭議仲裁院的成立,標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邁出了重要一步,使天津市勞動爭議審理工作逐步與行政管理相分離,實現了政事分開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專業化、規範化、法制化。
據介紹,天津市勞動爭議仲裁院是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在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領導下,獨立處理勞動爭議的仲裁機構。負責處理市屬外商投資企業、金融保險業、註冊資金在5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企業、以及在全市有重大影響和跨省市的勞動爭議案件。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屬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仍然按照各自管轄受案範圍繼續進行勞動爭議案件的審理。
據瞭解,我國對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優先或仲裁前置的原則。用人單位與職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首先向有管轄權的區、縣或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屬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沒有經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審理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
據天津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介紹,目前,隨着本市濟快步入快速發展期,所有制結構、分配關係、就業方式呈現多元化,用工主體,用工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勞動關係日趨複雜,勞動者法制意識、維權意識逐步提高,勞動爭議案件也呈逐年增多趨勢。
據介紹,成立專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深化機關體制改革的必然結果。此舉將促進勞動爭議仲裁體制向專業化、規範化、法制化轉變,實現勞動爭議處理機構辦案職能與行政職能相分離,立案職能與審理職能相分離,審理職能與事務性工作相分離。實現政事分開,監管分離,更好地發揮仲裁這種及時、靈活、簡便的爭議處理方式在社會生產生活中的特殊作用,有效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及時化解糾紛,降低社會運行成本,維護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市勞動爭議仲裁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在今後的仲裁工作中將充分挖掘仲裁優於訴訟的各種職能,充分發揮仲裁的特點,辦出解決勞動爭議的仲裁特色。工作中將推行陽光仲裁。堅持公正、公平辦案,實行當事人選擇仲裁員制度。做到政策公開、程序公開、信息公開。
推行人性化仲裁。既要堅持法律程序上嚴肅性,又要突出仲裁調解的靈活性,增強仲裁調解的柔和性,減少當事人的對抗性。積極疏導關係、協調利益、理順情緒、化解矛盾。
實施合力仲裁。加強與法院,工會,婦聯,企業家協會,各級勞動保障監察、信訪、仲裁,以及政府相關部門、社會組織的協調配合,建立維權聯動工作機制。在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領導下,聯合區縣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統一案件處理和法律適用標準。充分發揮維權聯動機制在案件審理中的調查、取證、調解、裁決、執行等方面的優勢,提高調解和仲裁裁決的及時性、權威性。
建立維權綠色通道。優化辦案程序,發揮獨任庭、合議庭或派出庭的優勢。快速處理涉農及邊遠地區勞動爭議案件、優先處理勞動報酬、工傷待遇案件,方便當事人維權。
降低維權成本。工作中將與勞動保障監察、信訪、12333勞動保障電話諮詢服務等機構密切配合,做好勞動爭議仲裁的諮詢服務工作,拓寬勞動者權益訴求通道,堅持政務公開,工作透明,讓職工羣衆和用人單位多途徑瞭解維權渠道。對進行勞動爭議仲裁低保戶、失業人員等困難職工,仲裁院將提供法律援助,對社會弱勢羣體,還要實行減免仲裁費等幫扶措施,實行司法救助,讓困難羣衆能夠進行勞動爭議仲裁,把職工羣衆各項勞動保障權益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