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
(2006年12月20日中國共產黨上海市第八屆委員會第十次全體會議通過)
率先構建和諧社會主要目標
到2020年,社會主義民主法制體系更加完善,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法治化水平顯著提高;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社會就業比較充分,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顯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城鄉居民享受方便、快捷、優質的服務,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顯著提高;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運行健康有序,社會管理水平顯著提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基本形成,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係進一步鞏固,市民整體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顯著提高;城市創新體系全面建成,全社會創造活力進一步增強,城市創新能力顯著提高;循環經濟體系基本完善,生態環境持續好轉,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率先構建和諧社會總體要求
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人爲本,堅持科學發展,堅持改革開放,堅持民主法治,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在實際工作中,要按照上述原則,把握好以下要求:
全面推進與突出重點有機結合
立足當前與着眼長遠有機結合
加強黨的領導與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建設有機結合
率先構建和諧社會主要任務
着力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切實把經濟社會發展轉入科學發展軌道
着力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保證人民羣衆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着力發展社會事業,全面提升社會事業發展水平
着力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着力推進和諧文化建設,夯實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
着力加強社會管理,努力探索特大型城市社會管理新路子
着力加強社會團結和睦,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
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緊密結合上海實現“四個率先”、建設“四個中心”的實踐,紮實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入學習領會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把全市幹部羣衆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決定》要求上
(一)充分認識學習貫徹《決定》的重大意義。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是在我國改革發展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通過的《決定》,全面把握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深刻分析影響我國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闡明瞭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明確了和諧社會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和重大部署,是指導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綱領性文件。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充分認識學習貫徹《決定》的重大意義,提高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決定》要求上。
黨的十六大以來,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和全市廣大幹部羣衆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和諧社會建設取得了新的成效,具備了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良好基礎和有利條件。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上海已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給和諧社會建設帶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當前,影響上海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主要是:城鄉發展、區域發展還不平衡,經濟和社會發展還不協調,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壓力日益加大;與人民羣衆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交通等問題還比較突出;由動拆遷、企業轉制和歷史遺留問題等引發的社會矛盾仍然較多;一些社會成員誠信缺失、道德失範,一些領導幹部的素質、能力和作風還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體制機制制度和政策法規尚不完善;一些領域的腐敗現象還比較嚴重。因此,要保持清醒頭腦,居安思危,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
(二)深刻領會《決定》的精神實質。
《決定》內容豐富、思想深刻,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舉措,繼承、豐富和發展了科學社會主義理論,開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境界。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決定》的精神實質,深刻認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把發展作爲第一要務,把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爲工作重點,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作爲基本條件,把建設和諧文化作爲重要任務,把加強社會管理作爲必然要求,把加強黨的領導作爲政治保證,努力使思想觀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加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
(三)切實加強對學習貫徹《決定》的組織領導。
要把學習貫徹《決定》作爲一項重大政治任務,精心組織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學習貫徹活動。各級黨委(黨組)要把學習貫徹《決定》列入理論學習的重要內容。各級黨校要加強對黨員幹部的培訓教育。各級宣傳、組織部門要切實抓好對學習貫徹活動的指導和督促檢查。新聞媒體要認真宣傳《決定》精神,及時報道和反映學習貫徹《決定》的好經驗、好典型。要創新學習形式,豐富學習載體,提高學習貫徹的成效。
二、上海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和總體要求
(一)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
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以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爲重點,着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激發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努力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實踐中走在全國前列。
(二)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目標。
到2020年,社會主義民主法制體系更加完善,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法治化水平顯著提高;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完善,社會就業比較充分,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顯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城鄉居民享受方便、快捷、優質的服務,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顯著提高;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運行健康有序,社會管理水平顯著提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基本形成,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係進一步鞏固,市民整體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顯著提高;城市創新體系全面建成,全社會創造活力進一步增強,城市創新能力顯著提高;循環經濟體系基本完善,生態環境持續好轉,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三)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
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人爲本,堅持科學發展,堅持改革開放,堅持民主法治,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在實際工作中,要按照上述原則,把握好以下要求:
———全面推進與突出重點有機結合。既要把和諧社會建設落實到包括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等在內的全部工作之中,貫穿於“四個中心”建設的全過程;又要抓住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和探索特大型城市社會管理體制等關鍵環節,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立足當前與着眼長遠有機結合。既要把和諧社會建設作爲長期歷史任務來抓,做到有計劃、分步驟持續推進;又要從當前辦得到的事情做起,量力而行、盡力而爲,使和諧社會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加強黨的領導與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建設有機結合。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要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維護人民羣衆的主體地位,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匯聚起促進社會和諧的強大合力,形成促進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
三、上海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要任務
(一)着力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切實把經濟社會發展轉入科學發展軌道。
社會要和諧,首先要發展。必須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爲社會和諧創造雄厚的物質基礎。
1、率先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加快形成服務經濟爲主的產業結構。堅持把率先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作爲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中心環節,加快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優先發展現代服務業,優先發展先進製造業。以信息化爲基礎,以金融業、現代物流業爲重點,以建設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爲突破口,抓住培育龍頭企業和集聚專門人才兩個關鍵,提升現代服務業的層次、規模和能級。繼續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傳統服務業,大力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着力增強先進製造業競爭力,大力發展高技術產業,努力振興裝備製造業,積極培育戰略產業,繼續優化發展基礎工業。加強產業政策調控,積極壯大優勢產業,穩定發展均勢產業,加快淘汰劣勢產業。建立健全有利於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法規,推動政策、資源向“兩個優先”的產業結構調整方向聚焦、傾斜,加強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組織保證。
2、率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構建城市創新體系。堅持把率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作爲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大戰略舉措,聚焦國家戰略,聚焦重大產業項目,聚焦創新基地,推動經濟增長從資源依賴型轉向創新驅動型。加快建立以企業爲主體、市場爲導向、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進一步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鼓勵和引導區縣實施“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完善並落實支持自主創新的各項政策,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到公共項目、公共平臺建設上,放到公共領域、基礎領域投入上,放到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動員全社會參與創新上,爲自主創新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社會氛圍。
3、率先推進改革開放,努力爲增創發展新優勢創造良好的體制環境。堅持把率先推進改革開放作爲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體制保障,毫不動搖地堅持改革方向,不失時機地推進改革,不斷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深入推進浦東綜合配套改革試點,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着力轉變政府職能,着力轉變經濟運行方式,着力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努力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改革新突破。發揮浦東新區先行先試的示範帶動作用,加大面上改革推進力度,重點抓好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國資國企改革、財稅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深化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的方針,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更好地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在更大範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競爭。着力建好浦東新區、洋山保稅港區,充分發揮他們在擴大開放中的特殊重要作用。精心籌劃,抓緊準備,舉全市之力把2010年世博會辦成一屆成功、精彩、難忘的世博會。
4、大力促進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不斷增強發展的協調性。貫徹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加快建立有利於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機制,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業不斷增效、農村加快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建立健全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大對郊區農村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建設的投入。開展城鄉、工農結對幫扶活動,促進城市優質社會資源導入、輻射郊區農村。深化和完善城鄉規劃體系,促進人口、產業、基礎設施、社會資源合理規劃佈局。加大農業規模化經營、品牌化建設和科技進步力度,推進都市現代農業建設。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從嚴控制徵地規模,解決好被徵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探索確保農民現實利益和長期穩定收益的有效辦法。加強對農民的宣傳教育,加快培養新型農民。推進“富民強村”工程,構建農民增收長效機制。牢固樹立全國一盤棋思想,認真落實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加大合作交流和對口支援力度,進一步做好服務長江三角洲、服務長江流域、服務全國的工作。
5、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堅持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按照建設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城市的要求,繼續推進各類循環經濟試點工作。制定、修訂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嚴格落實節能減排責任制,促進企業和全社會推廣清潔生產、節約能源資源。依法淘汰落後工藝技術和生產能力,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加強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嚴格執行土地管理責任制和問責制,實施和完善“批項目、核土地”制度。積極穩妥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鼓勵發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加強固體廢物分類回收、再利用工作。統籌城鄉環境建設,滾動實施環保三年行動計劃。嚴格環境執法,完善能耗和環境狀況公佈制度,嚴肅處罰違法行爲,促進生態環境持續好轉。
(二)着力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保證人民羣衆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和諧社會建設爲了人民,和諧社會建設依靠人民。要堅持把羣衆利益放在首位,以滾動推進實事項目爲重要抓手,紮紮實實地把每件實事辦成羣衆滿意的民心工程,着力解決羣衆普遍關心的現實問題,使和諧社會建設的成效真正體現到爲羣衆排憂解難上,體現到實現和維護羣衆切身利益上。
1、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發展和諧勞動關係。堅持把擴大就業作爲經濟社會發展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目標,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擴大就業良性互動,力爭到2010年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左右。大力支持就業容量大的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對就業容量大的均勢產業給予必要扶持,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完善促進就業的責任體系,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職能,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加強大學畢業生、退役軍人就業指導和服務,着力幫助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深入實施“技能振興計劃”,完善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的機制,加強創業培訓和再就業培訓。創新高技能人才培養制度和模式,緩解高技能人才短缺矛盾。規範企業裁員行爲,妥善安置關閉破產和重組改制國有企業的分流職工。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協商制度,嚴格執行勞動標準,加強勞動保護。完善勞動爭議調處仲裁機制,強化勞動監察和勞動執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2、理順收入分配關係,健全收入分配調節機制。堅持按勞分配爲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加強收入分配調節,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註重社會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堅決取締非法收入。合理調整最低工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完善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製度,鼓勵勞動者通過自主創業、技術創新等方式提高收入。加強企業工資分配調控和指導,進一步發揮工資增長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行業人工成本信息等對工資水平的引導作用。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促進形成企業普通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加強對壟斷行業收入分配的監管。加快推進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辦法。加快事業單位改革,實行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收入分配製度。完善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和信息體系建設,加強個人所得稅徵管。
3、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羣衆基本生活。完善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增強基金統籌調劑能力。完善小城鎮社會保險制度,健全個人繳費機制和門急診醫療保險辦法。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逐年增長的籌資機制,實現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區縣級統籌,逐步提高郊區農民基本保障水平。繼續推進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建設。逐步擴大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覆蓋面,維護來滬就業人員的基本權益。發揮企業年金、商業保險在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落實高齡無保障老人基本社會保障制度和少兒學生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加快實施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障辦法和支援外省區市建設退休回滬定居人員社區幫困辦法等。按照“分類施保”原則,健全城鄉社會救助和幫困體系,進一步完善醫療、教育、住房等單項救助政策,探索困難羣衆綜合幫扶機制。積極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興辦公益性福利事業和慈善事業。大力發展老齡服務事業和殘疾人保障事業。繼續完善撫卹優待和醫療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通過擴大廉租住房、公有住房低租金和舊公房改造等措施,重點解決生活和居住困難家庭的安居問題,力爭到2010年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城鎮生活和居住困難家庭達到10萬戶左右。
4、完善公共財政制度,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健全公共財政體制,調整財政收支結構,把更多財政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加大財政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再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生態環境、公共基礎設施、社會治安等方面的投入。進一步明確市和區縣的事權,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將財稅體制改革後市級財政分享到的新增財力全部用於增加對區縣的轉移支付,重點向困難區縣傾斜。圍繞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完善區縣以下財政體制,改進鄉鎮財政收入分配辦法,調整街道財政管理模式。
(三)着力發展社會事業,全面提升社會事業發展水平。
統籌經濟社會發展,更加註重發展社會事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要立足於確保公益、促進均衡、激發活力,優化公共資源配置,進一步完善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努力實現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教育、衛生、文化服務的目標。
1、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適度超前發展教育事業,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力爭到2010年政府財政性教育投入相當於市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加快義務教育普及、優質和均衡發展,重點加強郊區農村義務教育,切實提高郊區農村教師待遇和水平,實現義務教育城鄉一體化發展。全面落實對經濟困難和智障、殘疾學生的教育資助。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促進職業教育與市場需求、產業發展結合。推進高等教育內涵建設,加強重點學科建設,努力建設創新型、開放型、特色型大學,推動高等教育與經濟社會緊密結合、互動發展。完善助學和獎學體系,規範招生和教育收費,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統籌各類教育資源,大力發展社區教育,形成人人皆學、時時能學、處處可學的良好氛圍和條件,創建學習型社會。
2、加強醫療衛生服務,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保障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的責任。健全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優化衛生資源配置,大力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和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力爭到2010年城區按3—5個居委會的地域或1—2萬的人口設立1個服務站點,郊區每個中心村設置1個衛生室,人口規模較大或偏遠地區的一般村可保留村衛生室。強化公立醫院服務職能,規範醫療服務價格,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建立和諧醫患關係。加強醫保管理,強化醫保基金統籌共濟功能。建立衛生全行業管理與醫保契約化管理的聯動機制,加強醫療費用總量控制和醫保費用總額預算管理。繼續整頓和規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流通秩序,加強食品、藥品、餐飲衛生監管,保障人民羣衆健康安全。嚴格醫療機構、技術准入和人員執業資格審覈,引導社會資金依法創辦醫療衛生機構,支持有資質人員依法開業。大力扶持中醫藥發展,促進中西醫結合。
3、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豐富人民羣衆精神文化生活。堅持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爲動力,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推進文化事業全面繁榮和文化產業健康發展。大力建設面向基層、服務大衆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形成以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爲主體的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及長效運行機制,建設和完善社會化、專業化文化內容資源配送服務系統。以提高公益文化服務能力爲導向,深化各類文化事業單位內部改革。發揮國有文化力量主導作用,吸引多種所有制文化力量共同參與,積極發展文化產業。按照大力發展先進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後文化、堅決抵制腐朽文化的要求,加強依法管理,優化文化市場環境。加強對重大題材文藝、出版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服務,繼續實施文藝“精品優品新品”工程。加強城鄉社區體育設施建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提高競技體育水平。
(四)着力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有序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積極推進法治城市建設,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
1、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切實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制度建設和工作制度建設,保證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全面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保證和支持各級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推進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深化政務公開,對與人民羣衆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實行社會公示和社會聽證。擴大基層民主,完善廠務公開、村務公開等辦事公開制度,完善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的民主選舉制度。積極發揮社會自治功能,推行社區事務評議會、社區公共事務決策聽證會、政務評議會和社區矛盾協調會等制度,保證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
2、進一步樹立社會主義法制權威,夯實社會和諧的法治基礎。堅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指導立法、執法、司法實踐,深入推進依法治市,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推進社會事業、健全社會保障、規範社會組織、加強社會管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深化行政綜合執法,減少行政執法層級,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完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制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加強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監督。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加強和改進法律援助工作。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形成全體市民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氛圍。
3、完善司法體制機制,加強社會和諧的司法保障。以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爲目標,積極穩妥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加強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工作,改進執法辦案的制度和方式。嚴格依照法定原則和程序進行訴訟活動。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加強司法民主建設,健全公開審判、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等制度,發揮律師、公證、和解、調解、仲裁的積極作用。有序擴大法律援助的適用對象和範圍,加大對困難當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大力推行訴前調解,擴大簡易程序適用範圍,方便羣衆訴訟。規範訴訟、律師、仲裁收費。加強人權司法保護。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確保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維護司法廉潔,嚴肅追究徇私枉法、失職瀆職等行爲的法律責任。
(五)着力推進和諧文化建設,夯實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
建設和諧文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要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大力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在全社會倡導和諧理念、培育和諧精神,爲和諧社會建設提供強大的精神力量。
1、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充分發揮先進文化的引領作用。堅持把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作爲和諧文化建設的根本,融入市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貫穿現代化建設各方面。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黨員幹部、教育全體市民,堅持用以愛國主義爲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爲核心的時代精神凝聚力量、激發活力。加強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內涵和傳播規律的研究,不斷改進宣傳教育方式,增強黨的思想理論工作的創造力、說服力、感召力。
2、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培育文明道德風尚。在全社會廣泛開展以“八榮八恥”爲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道德規範,培育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加強對廣大黨員幹部的教育,促進黨員幹部帶頭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立德樹人,揚榮抑恥。深入開展文明家庭、文明樓組、文明小區、文明社區、文明村鎮等創建活動,充分用好社區學校、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陣地,努力形成知榮辱、樹新風、促和諧的文明風尚。
3、把握正確導向,營造積極健康的思想輿論氛圍。堅持黨管媒體原則,唱響主旋律,掌握主動權,爲改革發展穩定營造良好的思想輿論氛圍。新聞媒體要增強社會責任感,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宣傳黨的主張,弘揚社會正氣,通達社情民意,引導社會熱點,疏導公衆情緒,搞好輿論監督。健全新聞發佈和突發事件新聞報道機制,及時準確發佈重要信息。加強對互聯網媒體等新型大衆傳播方式的應用和管理,健全管理體制,辦好重點新聞網站,提高網上輿論引導水平。發揮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社會科學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黃打非”。
4、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形成人人蔘與和諧社會建設的良好局面。抓住籌辦2010年世博會的契機,突出“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主題,深入開展“知榮辱、講文明、迎世博”市民踐行公共道德教育實踐活動,推動形成我爲人人、人人爲我的社會氛圍。加快政府誠信、企業誠信、個人誠信三位一體的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增強全社會誠信意識。堅持宣傳引導與管理整治並舉,着力解決羣衆反映突出的社會公德問題,逐步消除市民行爲中的陋習。繼續開展“百萬家庭學禮儀”活動,開展鐵路、公路、航空、水運“四大門戶”創建活動,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示範街、示範店、示範市場評選活動,開展城鄉社會志願服務活動。注重促進人的心理和諧,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引導人們正確對待自己、他人和社會,正確對待困難、挫折和榮譽。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諮詢網絡,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
(六)着力加強社會管理,努力探索特大型城市社會管理新路子。
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社會管理水平,是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要適應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的發展變化,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衆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努力把上海這座特大型城市建設好、管理好。
1、加快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按照轉變職能、權責一致、強化服務、改進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優化機構設置,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和政府與中介組織分開,更加註重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辦事程序,優化審批流程和後續監管。完善公共服務政策體系,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增強政府公信力。按照“以公開爲原則、不公開爲例外”的總體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加強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化。
2、深入推進和諧社區與和諧村鎮建設,完善基層管理和服務網絡。探索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把社區建設成爲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充分調動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的積極性,形成政府調控機制與社會協調機制互聯、政府行政功能與社會自治組織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與社會調解力量互動的社會管理網絡。加快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建立社區公共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改進社區管理和服務。完善居住證制度,逐步開展實有人口管理,加強對來滬人員的綜合服務,引導來滬人員與本地居民和睦共處。
3、積極培育完善和規範發展社會組織,增強服務社會功能。堅持培育發展與管理監督並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會組織的政策。加大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力度,完善相應的審批、評估程序和規則,逐步將事務性、服務性工作和部分社會管理工作委託給社會組織。發揮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爲的作用,引導社會組織所聯繫的羣體理性合法地表達利益訴求、協調相互間利益關係。發展和規範律師、公證、會計、資產評估等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社會福利等領域興辦民辦非企業單位。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商會等社會團體的社會功能,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發展和規範各類基金會,促進公益事業發展。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自律性和誠信度。
4、探索化解社會矛盾的新機制、新方法,妥善處理社會矛盾。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加強公共政策社會風險評估,着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嚴格落實維護穩定領導責任制,強化公職人員行爲失當問責制,完善以各有關職能部門爲責任主體的維護穩定工作格局。認真貫徹《信訪條例》,落實和完善信訪工作責任制,暢通民意表達渠道,把羣衆利益訴求納入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軌道。加強社情民意和社會輿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建立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羣衆權益機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着力解決土地徵收徵用、城市建設拆遷、環境保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涉法涉訴中羣衆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羣衆利益的行爲。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羣體性事件,堅決打擊敵對勢力插手、利用人民內部矛盾進行滲透、破壞活動,切實維護羣衆利益和社會穩定。
5、大力推進平安建設,增強人民羣衆安全感。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爲主、專羣結合、依靠羣衆的方針,以基層平安創建爲重點,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落實社會治安實事項目,把平安建設納入整個城市管理體系,着力形成全社會職能互補、盲區共管、漏洞共堵的新機制。完善“嚴打”經常性工作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掃除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深化社會治安定期評估分析工作,加強治安突出問題和治安混亂地區的經常性整治。不斷擴大維護治安穩定的社會參與程度,完善治安問題發現監督機制和見義勇爲表彰激勵機制。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強預防和減少犯罪體系建設,完善教育挽救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工作平臺,提高吸毒人員管理救治、社區矯正和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效果。加強對流浪兒童、服刑人員子女的關心教育。完善政法保障機制,大力加強公安派出所、看守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層基礎建設。
6、完善城市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有效應對各種風險。加強社會公共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反應機制,完善社會管理的風險預警系統和社會動員、危機公關及針對性的化解處置辦法,不斷提高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衆參與和自救能力。加強市應急聯動中心建設,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聯動平臺,建設精幹實用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強化國家安全意識,鞏固國家安全的人民防線,有效應對各種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威脅。強化大型活動安全保衛工作,推進反恐防範機制建設。加強消防和交通安全管理,注重地下空間的開發管理和虛擬空間的日常管理。依法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七)着力加強社會團結和睦,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團結和睦的社會,也是充滿活力的社會。必須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的和諧,鞏固全市的大團結;必須充分發揮基層和羣衆的首創精神,激發城市的創造活力,形成萬衆一心實現“四個率先”、建設“四個中心”的生動局面。
1、大力營造鼓勵創造創新創業的社會環境,激發全社會創造活力。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完善激勵創新的政策環境,堅決破除束縛創新的各種障礙,使全社會創造能量充分釋放、創新成果不斷涌現、創業活動蓬勃開展。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加大人力資本投入,加強人力資源能力建設,加速培育創新人才。積極培育城市創新文化,保護創新熱情,鼓勵創新實踐,完善創新機制,寬容創新挫折,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才能得到發揮。改善對高新技術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和融資環境,加快發展創業風險投資,倡導自主創業、艱苦創業、和諧創業,鼓勵人們幹事創業,支持人們幹成事業,幫助人們幹好事業。
2、加強愛國統一戰線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支持人民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發揮協調關係、彙集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的作用,加強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的團結和諧。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合作共事,不斷髮展社會主義多黨合作事業。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發揮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工人階級、廣大農民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勵和支持包括新的社會階層在內的全體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爲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深入開展雙擁共建工作,鞏固軍政軍民團結。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加強對臺工作,共同致力於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加強與港澳地區的合作交流,促進優勢互補、共同繁榮發展。認真細緻做好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工作,凝聚僑心、彙集僑智、發揮僑力。
四、加強黨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領導
加強黨的領導,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政治保證。各級黨委要把和諧社會建設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完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加強綜合協調、宏觀指導和督促檢查,努力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一)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領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本領。各級黨委要切實擔負起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領導責任,充分發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營造環境”的作用。堅持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健全民主集中制,擴大黨內民主,推進黨務公開,拓展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渠道,保障黨員行使黨章賦予的各項權利。大力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更加註重在領導班子中配備既懂經濟又懂社會管理的幹部,優化領導班子知識和經歷結構。認真實施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綜合考覈評價辦法,將領導經濟建設和加強社會管理等內容納入考評體系。落實大規模培訓幹部的要求,加強社會建設理論和社會政策的學習研究和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管理社會事務、協調利益關係、開展羣衆工作、激發社會創造活力、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本領。充分發揮老幹部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加強和改進黨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積極支持他們發揮聯繫羣衆、服務羣衆、教育羣衆、維護羣衆合法權益的作用。
(二)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心在基層。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果,全面推進企業、社區、農村、機關和學校、科研院所、文化團體等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按照“凝聚人心、推動發展、促進和諧”的目標,創新基層黨的組織體制和設置方式,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增強黨的工作實效性。深入開展“雙結對”、“黨員承諾制”、“黨員責任區”和“創先爭優”等活動,進一步拓展黨員服務中心功能,鼓勵黨員積極參與基層建設、服務人民羣衆,爭做促進社會和諧的表率。以增強社會服務功能和提高社會管理、依法辦事能力爲重點,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加大對城鄉基層組織陣地建設的投入。關心和愛護基層幹部,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建設一支穩定、鞏固的基層幹部隊伍。
(三)加快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社會工作人才培養機制,制定社會工作人才培養規劃,加快高等院校社會工作人才培養體系建設,抓緊培養大批社會工作急需的各類專門人才。注重加強對現有社會工作者隊伍的培訓,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建立健全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確定職業規範和從業標準,不斷促進社會工作者隊伍的專業化、規範化、職業化建設。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改善工作條件,維護社會工作者的權益,不斷提升他們的社會地位。充實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部門,配備社會工作專門人員,完善社會工作崗位設置。
(四)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黨風正則幹羣和,幹羣和則社會穩。反腐倡廉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重大任務,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促進社會和諧的緊迫任務。要深刻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艱鉅性,堅持一手抓改革開放、一手抓反腐倡廉,旗幟鮮明、毫不動搖地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戰略方針,抓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着力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的教育,深入開展黨章和法紀學習,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着眼於保證權力科學配置、規範運行,針對幹部選拔任用、經濟活動、幹部生活作風等腐敗現象多發領域,着力加強制度建設,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各個領域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工作力度。加強對新形勢下反腐倡廉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加大權錢交易多發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和規章制度建設,有效防範權錢交易等各種腐敗行爲。堅決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完善和落實巡視、誡勉談話、民主生活會、個人重大事項報告、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加強和完善黨內監督尤其是對“一把手”的監督,最大限度地堵塞以權謀私的漏洞,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加強對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的監督檢查,把黨內監督與各方面監督結合起來,形成監督合力,提高監督實效。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開展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嚴厲懲治腐敗。堅持糾建並舉、綜合治理,切實糾正損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堅持對黨員幹部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對幹部隊伍中的問題敢抓敢管,絕不放任自流。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要自覺接受黨組織、廣大黨員和人民羣衆的監督,帶頭樹立正氣,努力以優良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營造和諧的黨羣幹羣關係。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大戰略任務,是對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團結帶領全市人民,爲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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