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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10雙發艦載型上視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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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10雙發艦載型側視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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艦載型雙發殲10戰機正視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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艦載型雙發殲10戰機機翼折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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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十短距起飛能力強 |
陸基戰機改裝上艦要考慮很多方面的問題,首先是“落下去”“飛起來”的問題;艦載機研製的角度來說,能夠確保成功地從航母起降,是需要考慮的頭等大事。無論彈射式起飛還是滑跳式起飛,戰鬥機上艦都要提高失速飛行品質。因爲失速飛行品質高可以有效地減少飛機安全起飛的最小速度。着陸時戰鬥機加裝着陸鉤的難度不會大,但要付出增加重量的代價。
《世界安全》雜誌報道,中國計劃發展新型戰鬥機的海軍型,稱之爲殲-10C。據稱,中國海軍更希望裝備一種雙發動機艦載戰鬥機。因此,殲-10有可能重新設計。其他西方媒體也紛紛撰文報道,稱殲-10有艦載機改型計劃,艦載型的殲-10將成爲未來中國海軍艦載機部隊的主力。美國著名保守派學者理查德·費舍爾在其撰寫的《2005:中國航母雄心的轉折點》一文中聲稱,中國有意要購買AL-31FN型推力矢量發動機,用於改進正在中國國內生產的殲-10戰鬥機。推測中國此舉的目的是改進殲-10戰機用於航空母艦艦載機。推力矢量發動機會有較低降落速度,而且也會較迅速的在接地後復飛的情況下拉起。
與此同時,西方媒體也指出殲-10的艦載機改型面臨兩個問題,首先,殲-10的前起落架的強度必須加強,因爲艦載機在着艦時,前起落架必須承受很大的衝擊力。而殲-10採用腹部進氣道,前起落架位於進氣道下方,並未與機身承力構件相連。因此,恐難以承受着艦時的衝擊力,殲-10的艦載改進型必須解決前起落架的強度問題,而加強起落架強度又意味着飛機重量加大。其次,殲-10是一種單發輕型戰鬥機,作爲航母艦載機,單發顯然在安全性上不足以提供保障。因此殲-10艦載型可能不得不改用雙發設計。從單發到雙發,加上改進起落架,這意味着殲-10的設計方案几乎要推倒重來。因此,《世界安全》雜誌指出,考慮到海軍型戰鬥機的採購量有限,殲-10雙發艦載型方案無疑效費比欠佳。中國海軍爲此更傾向於使用俄羅斯的蘇-33。
除了殲-10之外,還有境外媒體報道稱,中國可能會採用國產殲-11戰鬥機作爲艦載機,理由是殲-11戰鬥機本來就是蘇-27的中國許可生產型號。中國從烏克蘭購買了蘇-33的原型機T-10K進行研究,漢和評論的平可夫指出:在掌握蘇-27殲擊機技術的情況下,中國可以獨立設計出自己的蘇-33,中國航母的飛機不一定要從俄羅斯購買。
俄羅斯《生意人報》文章稱,在未研製出自己的艦載機時,中國首先將目光投向了外國產品,同時將利用從俄得到的技術研製自己的蘇-33。該報援引俄戰略與技術分析中心專家康斯坦丁·馬基延科的話說:“理論上,中國有能力生產艦載機,因爲他們擁有殲-11、實際上就是蘇-27SK殲擊機的組裝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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