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安徽省廣德縣檢察院獲悉,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原副主任兼土地分局局長陳和平與土地分局原副局長鮑月明因涉嫌貪污、受賄,日前被廣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查明,自2000年至2005年2月間,陳和平利用擔任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分局局長、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鮑月明利用擔任宣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分局副局長、社會發展局局長的職務便利,夥同作案、隱瞞真相,侵吞土地勘測返還款56萬元。兩人通過在土地復墾工作中採用提高支付標準以及在土地復墾驗收付款上提供幫助等方法,爲他人謀取利益,共同收受賄賂40萬元。此外,陳和平侵吞本單位“小金庫”公款7萬元,並多次單獨收受他人現金12萬元,鮑月明多次單獨收受他人錢物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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