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已有取消重點中學的說法,無奈家長“心有所屬”還是不願就近入學,自2002年上海提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以來,這一問題似乎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昨天下午“人大網議日”上,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丁偉透露,上海地區擬通過制定義務教育均衡法規來解決城鄉教育差距以及擇校等問題。
一個名爲“一棵樹”的家長說,“作爲家長,最大的願望是教育子女成才。可好中學就那麼幾所,說是取消了重點中學,但實際上仍然存在,只是名義上的取消。”對家長的這一想法,全國人大代表、市教委副主任瞿鈞表示理解,但必須要說明的是義務教育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實行均衡發展,高中階段教育要根據學生的意願和他本身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教育,提供不同類型的學校,所以取消重點學校措施應是在義務教育階段實施,高中階段應當辦各種類型的學校,供社會選擇。
另一位家長則認爲,就近分配的原則安排中小學入學是可以的,但前提是要做到機會均等,事實上現在各地段間的小學、中學教育資源分佈和分配是不均衡的,重點中小學的師資、條件都高於普通中小學,家長怎能不擇校?禁止擇校只是口號而已!
丁偉認爲,擇校問題正是立法所需要解決的問題。
據介紹,我國義務教育法去年9月1日實施,義務教育法本身規定比較原則,需要各個地方根據本地區的特點、具體情況制定相關的實施細則。從上海的情況來看,義務教育的實施情況總體上是走在全國前列的,上海地區擬通過制定義務教育均衡法規來實施義務教育法的有關規定。
丁偉說,從立法所要解決的問題來看,主要是希望能夠解決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擇校生的問題。擬規定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高中階段優質資源部分招生名額按比例均衡分配給本區縣每所初級中學;禁止以升學率作爲考覈學校和考覈教師工作的指標;另外,政府部門合理規劃義務教育學校佈局,教育配套設置與住宅開發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減少、杜絕擇校現象的發生。
二是城鄉差距的問題。擬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採取市、區縣、政府對本區域內均衡發展進行統籌,同時充分發揮和利用鄉鎮的資金優勢和專業管理優勢,逐步縮小義務教育城鄉差距。
三是師資均衡配置的問題。擬進一步縮小各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的收入差距;通過建造、租賃、購置、補貼等方式,改善住房困難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的住房條件;進一步改革教育人事制度,加大教師、校長合理流動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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