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新疆烏魯木齊市第65中學附屬小學門口惡性殺人案。犯罪嫌疑人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無視國法,致人死亡,犯有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
法庭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38歲,爲喀什伽師縣人,無業,暫住在烏市延安新村一區。事發之前一個月左右,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就已經買了一把長約70釐米的砍刀。據被告人在法庭交代,2006年12月20日13時30分左右,他用一條牀單包着砍刀來到烏魯木齊市第65中學附屬小學校門前。當時小學生們剛放學正在穿越馬路,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拔出砍刀跑向師生亂砍,幾名小學生當時被砍躺倒在地,隨即他又揮刀砍傷該校教師馬瑞的頭部,後被路過現場的天山區兩名基層幹部協力制服,民警趕到後將其抓獲。
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的暴行,當場造成1名學生死亡,1名老師和4名學生受傷,其中一名學生經搶救無效後死亡。死亡的學生一個9歲一個10歲。
庭審中,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辯稱,他並非故意傷害那些小學生,他的目的是要報復造成他家庭糾紛的老師,在行兇時,誤把馬瑞當成目標。
記者看到,當日參加旁聽的個別受害人家屬情緒激動。當公訴人員指控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所爲造成的傷害時,一位受害人的家屬突然發出哭聲,她是此次血案中喪生的一名小學生的母親。
法庭還當庭展示了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所用的兇器,包括行兇所用的彎形砍刀,一把匕首,以及衣褲和裹刀的牀單。當法警拿出砍刀時,死者的母親再次失控,躍起身來哭着欲衝向審判區,被旁邊的親友和法警極力勸阻。
庭審結束後,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被帶離法庭。此案沒有當庭宣判,審判結果將在近日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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