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資料圖片)
潘岳表示,將對4個行政區域、4個電力集團所有建設項目實行停批、限批,並建議監察部門追究有關人員行政責任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今日向媒體通報了投資1123億元的82個嚴重違反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鋼鐵、電力、冶金等項目,並表示將首次啓動“區域限批”政策來遏制高污染高耗能產業的迅速擴張趨勢,以落實宏觀調控政策、確保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這82個項目是在環保總局剛剛結束的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覈查和新開工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專項清查工作中發現的。其中23個嚴重違反“三同時”環保驗收制度,59個嚴重違反環評制度。這些項目涉及全國22個省市的鋼鐵、冶金、電力、化工等12個行業,其中最嚴重的是北京周邊的河北省唐山市和山西省呂梁市。
潘岳說,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又好又快發展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是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增長方式的重要抓手。然而,一些地方和行業仍然無視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在地方利益和部門利益的驅動下,不顧當地的環境資源限制和國家的產業政策,以違法手段盲目發展鋼鐵、冶金、電力、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爲經濟結構進一步調整帶來更大成本與極大困難。
潘岳說,宏觀調控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先行手段,環評制度又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抓手。爲了維護中央宏觀調控的權威,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盲目擴張,根據《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的第13條和第21條,環保總局首次動用“區域限批”政策來懲罰嚴重違規的行政區域、行業和大型企業,即停止審批其境內或所屬的除循環經濟類項目外的所有項目,直到它們的違規項目徹底整改爲止。這是環保部門成立近30年來首次啓用這一行政懲罰手段。
潘岳說,此次“區域限批”的行政區域包括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呂梁市、貴州省六盤水市、山東省萊蕪市;企業集團包括大唐國際、華能、華電、國電等四大電力集團。這些地區大多本身已無環境容量卻仍然盲目發展高耗能高污染產業,比如唐山市,在沒有環境容量的情況下,全市依然建設了70家鋼鐵企業,且80%沒有經過環評,近幾年鋼產量已達到全國十分之一,但鋼鐵企業的平均產量僅在65萬噸以下,規模小且佈局分散,造成大氣和水的嚴重污染。
潘岳說:“以往環保行動中被叫停的項目往往補辦手續先過關,然後用各種手法拖延或拒絕兌現環保承諾,使一次次聲勢浩大的環評執法效果有限。採用‘區域限批’,就是針鋒相對的措施。”具體內容是:在大唐國際所屬的唐山發電廠落實關停5×50MW小機組整改要求前,環保總局停批大唐國際所有建設項目,環保總局和河北省環保局停批唐山市所有建設項目;在山西呂梁焦化廠一期工程完成各項環保措施整改要求前,環保總局和山西省環保局停批呂梁市所有建設項目;在貴州省六盤水發耳電廠、野馬寨電廠落實停止建設、停止生產、辦理環保手續等整改要求前,環保總局和貴州省環保局停批六盤水市的所有建設項目;在萊蕪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冷軋薄板一期工程落實停止建設、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整改要求前,環保總局和山東省環保局停批萊蕪市所有建設項目;在華電集團所屬四川攀枝花發電公司落實關停3×50MW小機組整改要求前,環保總局停批華電集團所有建設項目;在華能集團所屬烏拉山電廠落實關停2×75MW機組和一臺100MW機組脫硫整改要求前,環保總局停批華能集團所有建設項目;在國電集團所屬濮陽熱電公司落實2×50MW小機組脫硫整改要求前,環保總局停批國電集團的所有建設項目。
潘岳說,這82個違法違規項目集中反映出三個問題:一是鋼鐵、冶金行業不符合產業政策、未批先建和越權審批現象嚴重,違規項目高達30個,佔違規項目總數的37%。二是火電項目“三同時”違規現象嚴重。環保審批雖嚴,但跟蹤監管能力不到位,導致許多項目正式投產後都未兌現當初的環保承諾,在當地政府庇護下使環保“三同時”制度流於形式。三是部分違法項目毫不理睬環保總局責令停止建設和限期改正的要求,繼續建設和運行。
爲此,對23個“三同時”違規項目,環保總局將責令其限期辦理驗收手續、限期改正或停止試生產。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改建鐵路新鄉至日照線菏澤至日照段增建第二線工程等5個久拖不驗違規項目,責令限期辦理環保驗收手續,逾期不辦,將責令停止試生產並罰款;對內蒙古鄂爾多斯電力冶金有限責任公司4×330MW發電機組等18個“三同時”違規項目,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逾期不按要求完成整改,將責令停止試生產並處以罰款,對其中的鐵路、港口項目逾期未完成整改要求的處以罰款。
對於59個未批先建違規項目,環保總局將責令其停止建設或生產。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對山西振興集團2×200MW火電機組等51個未批先建違規項目,責令停止建設,已建成投產的,責令停止生產,由具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下達限期補辦環評審批手續,逾期不補辦,將處以罰款;對河北唐山灤南華瑞鋼鐵有限公司鋼鐵項目等8個未批先建且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準入條件的違規項目,責令停止建設,已建成投產的,責令停止生產。
潘岳介紹說,2006年是中國環境形勢最爲嚴峻的一年。全年發生嚴重環境污染事故161起,平均每兩天一起;環境投訴已達60萬人次,比2005年增加30%;國務院年初提出的能耗降低4%、污染物排放降低2%的目標並沒有實現,環境問題已經成爲制約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瓶頸。僅此一年,環保總局在環評這道關口就停批緩批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163個,投資額達7700多億,其中50%以上是鋼鐵、火電、石化等高耗能、高污染項目。
潘岳最後說,環保總局一定要跟蹤督辦這次執法行動全部查處結果,在三個月內分階段向社會公佈整改情況,並同時依據《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爲處分暫行規定》,通報並建議監察部門對相關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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