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監察部、審計署聯合發佈的《關於加強大型公共建築工程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規定今後,國內大型公共建築尤其是政府投資的大型公共建築,將鼓勵建築設計方案國內招標,避免盲目搞國際招標
來自各地的情況表明,當前國內一些大型公共建築工程,特別是政府投資爲主的工程建設中暴露出諸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包括:不顧國情和財力、片面追求外形、忽視城市地方特色和歷史文化等。
這份《意見》明確鼓勵建築設計方案國內招標,提出“政府投資的大型公共建築,建設單位應立足國內組織設計方案招標,避免盲目搞國際招標”。組織國際招標的,必須“給予國內外設計單位同等待遇”。
根據五部委的《意見》,新建大型公共建築必須嚴格執行《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和有關的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凡達不到工程建設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大型公共建築”一般指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辦公建築、商業建築、旅遊建築、科教文衛建築、通信建築以及交通運輸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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