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王阿裡、飛人喬丹、摩托羅拉總裁、皇馬球星、文人李敖……你能想象與這些人形影不離的生活麼?
『如果能和大牌明星零距離接觸,這種日子,過上一百年我都不嫌多!一天當一分鍾過。』球迷小張說。但與小張的回答截然相反,曾經為上述名人提供24小時貼身警衛服務、每天與他們形影不離的安保專家者美傑卻說:『這種時候,每一分鍾都顯得特別漫長。』
老百姓們可能想不到的是,當這些國際名人訪問中國的時候,他們身邊活躍的是一批像者美傑這樣的中國籍『保安專家』,也有人把他們叫做『私人保鏢』。
私人保鏢,難道那些通常只在美國大片中纔出現的身手不凡、面容冷峻的黑衣人,已經悄然出現在了我們身邊?我國的法律是否允許這樣的行業發展?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專家張弘認為,其實私人保鏢在我國還行走在法律的邊緣。
從紅牆警衛到商業保鏢
在中央電視臺《商務時間》舉行的一次演播活動中,記者結識了目前正經營一家高級安保諮詢服務公司的者美傑,他曾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紅牆警衛』,原來的工作是在重大的外交場合中保護國家領導人的生命安全。那份工作的經歷為今天者美傑開辦自己的保鏢公司奠定了基礎。
者美傑說,他第一次做貼身警衛是去機場接一位外國元首,『當時場面很大,我突然眼睛不好使了,腦子也有點兒暈,因為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判斷出周圍的人哪些是正規接見的、哪些是記者,誰應該在這個近距離的圈子內,誰不應該在。自己的站位也要講究,不能站在要人的前面擋住了鏡頭,也不能直接站在要人的背後。』任務圓滿結束後,者美傑纔發現由於太專注,自己的衣服都濕透了。
者美傑記憶最深刻的一次任務是上世紀90年代初,巴解組織領導人阿拉法特來中國訪問。『我們陪他在北京方莊附近參觀,突然聽到一聲巨響,有點像爆炸物的聲音。當時我們都非常緊張,第一個反應就是離阿拉法特比較近的人用身體把他保護起來,其他的警衛保鏢就把手放在槍上,准備隨時出擊了。因為當時外部很多信息也反映有刺客可能對他采取行動。結果發現是不遠處汽車排氣管發出的聲音,一場虛驚。』
有人說,為國家元首、政壇要人做警衛,精神自然需要高度緊張,但為一些社會名流、商界精英做保鏢恐怕不至於如此。
專業保鏢們卻不認可。自稱『商務風險控制專家』的楊海就講述了他們做一場商業保鏢服務的前期准備:比如為美國某企業家赴中國考察提供安保服務,一名受過專業訓練的安保工作人員首先要做的,是收集資料——包括服務對象的行程路線,對象所處的商務環境、生活背景;其次是在所有收集到的資料的基礎上對整個商業活動的服務策劃,內容包括對有可能受到的自然傷害和人身傷害的風險評估,路線應該怎麼走、走多遠的距離、可能出現什麼樣的風險、路上有多少不確定性因素、活動場所的安全出口位置、遇到險情後的逃生路線等等。
沈默是做保鏢的原則
保鏢一方面有責任在每次執行任務之前做出周密的計劃,把危險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另一方面,由於保鏢處理的私人事物較多,他們往往會看到許多人所看不到的更真實的一面。保鏢有責任永遠不向外界透露僱主的任何事情,對外界的詢問永遠保持沈默,是保鏢的保密原則。
以者美傑的安保諮詢服務公司為例,其選拔初級安保人員的基本條件就是:20歲至25歲,品德高尚,作風正派,忠心耿耿,吃苦耐勞,相貌端正,威武雄壯(或英姿颯爽),身手敏捷,有擒拿格斗基礎,處事冷靜,反應迅速,大專以上學歷,英語口語流利,具備一定的洞察力,能抵制誘惑。
者美傑說,現實社會中,很多人把保鏢簡單地看成打手、黑社會人物、私人護衛,這是錯誤的。保鏢應是一種復合型人纔——有正義、忠誠的性格,責任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保護指定的人或財產不受到侵犯。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張曙光教授曾經在談到私人保鏢問題時表示,從法律上講,私人保鏢與普通公民沒有任何區別。他們的所作所為不應有特殊要求,所有對普通公民適用的權利義務關系對私人保鏢同樣適用。他說:『私人保鏢所能做的,只是被動的防御,而不可能是主動的進攻。他們的任何暴力行為都應該控制在刑法所規定的正當防衛范疇內,否則就會觸犯刑法。』
由於我國法律不允許私人持有槍械,因此『遵紀守法地做保鏢』,也就意味著,褲腰裡不能擱槍,腿肚上不准綁刀。這又給我國的保鏢工作增添了不少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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