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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被害催生私人保鏢
近幾年時有發生的『富人安全』問題,使『私人保鏢』這一神秘職業逐漸浮出水面。越來越多的富人們選擇了高薪聘請武藝高強之人,以應付隨時可能出現的危險。而這些保鏢往往以秘書、助手、助理或司機的身份出現,其擔負的責任主要是保護僱請者的安全,並協助處理部分私人的相關事務。
如今的西方國家,私人保鏢已成為一種像律師或醫生一樣的普通職業,而在中國,因為尚未獲得法律承認,所以在很多時候,私人保鏢幾乎是在與法律『打擦邊球』當中生存。如何對待『私人保鏢』這一『新生事物』,已引起社會及法律界的廣泛關注。
針對富人階層的刑事案件呈上昇趨勢
今年1月22日,山西民營企業海鑫集團董事長李海倉被人槍殺於辦公室,凶手也當場自殺。2月22日,在北京經營市場、身價數千萬的浙江溫州樂清富商周祖豹,在家門口被人刺殺,身中14刀。
隨著暴力與反暴力的斗爭日益尖銳,有關富人及其家屬遇到搶劫、綁架、勒索的消息也屢屢見諸報端。
山西大同雲崗實業總公司董事長劉建日從2002年2月開始受到黑社會的威脅,被勒索金額高達1億元。當年7月13日上午,劉建日攜家人在為父親掃墓返回途中,從樹林中竄出30多個人對他們進行突然襲擊。劉建日在隨行的親朋好友及保鏢的保護下,在曠野中奔跑了5個小時後纔得以逃脫。
杭州高新區浦沿鎮某集團公司董事長章某今年1月9日晚走進當地公安局,手裡拿著一封夾了子彈的勒索40萬元的信。
在廣東,近年來,一些犯罪嫌疑人利用放置爆炸裝置、寄信(有的信中附有子彈、毒物等物品)、打電話、發手機短信等方式要挾、對企事業單位及其負責人大肆進行敲詐的犯罪案件也呈上昇之勢。
『富人被害』催生『私人保鏢』
據了解,在我國有的省份,『侵財』案佔了刑事案件的近90%。針對富人階層的綁架、敲詐、勒索、搶劫等暴力事件佔刑事案件的比例正逐漸加大,針對富人階層的極端事件的發生頻率也越來越高。
有資料統計,當下中國有億萬富翁1000人,百萬富翁300萬人。另外,越來越龐大的體育明星、娛樂明星群體由於其公眾人物的特殊性,往往也需要有專職的保衛人員協助他們工作。從事保鏢工作的夏先生告訴記者,按照他的結交范圍判斷,廣州的私人保鏢不少於5000人。而聘請保鏢者多是文藝界名人、企業家和各行各業的成功人士,其中尤以外資、獨資和三資企業的老板居多。由於廣州酒店業和房地產業的發達,私人保鏢在這兩個行業當中也佔了很大比例。
記者在與一些企業老板交談中得知,多數老板聘請保鏢除了對自身安全的考慮外,不少時候也是一種擺威風或講排場的需要。有的老板請保鏢甚至是為了應酬,如在交際場上不願多飲酒,有了保鏢就可以讓他們代勞。
而在國外,私人保鏢已成為一個龐大的產業。美國司法部的一項調查報告表明,美國現有私家保安隊員約160萬人,其人數是正規警察的3倍。美國保安業營業額到2000年達到1000億美元以上。
『私人保鏢』跨在法律紅線上
由於私人保鏢目前尚未獲得我國法律承認,在很多時候,私人保鏢幾乎是在與法律『打擦邊球』當中生存。因此,有人將私人保鏢稱為『跨在法律界碑上的人』。從事私人保鏢工作的夏先生和鄭先生都談道,『老板第一,法律第二』還是『法律第一,老板第二』往往會成『私人保鏢』間爭論的話題。有的保鏢因不能完成老板提出的『非分要求』,被老板解僱;有的保鏢被老板認為『不夠忠心』,頻頻失業;而更多的保鏢則因為時刻『以老板的安全為中心』而屢屢與法律發生摩擦。
『私人保鏢』鄭先生說,許多保鏢都有過被拘留的經歷,因為面對老板的命令,首先想到的是服從,然後纔是法律。但是他們也會盡量在老板的命令與法律之間尋求平衡,『如果是殺人放火,當然不乾,不可能真的為了那幾千塊錢的報酬把命都搭進去。但是,如果後果不嚴重,還是會按老板的去做,大不了進一趟派出所。』
鄭先生說,若社會能對這一行業制定規范,他相信90%的保鏢都會按規定來做,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保鏢』。
但同樣是從事保鏢工作的夏先生對『遵紀守法的保鏢』這一說法卻表示了質疑。他說,不可否認的是,目前聘請保鏢的人當中,從事『不正當行業』的佔了很大比例。按照夏先生的說法,『做正當生意的一般不需要保鏢,只有走私、詐騙、開賭場的老板纔特別需要保鏢』。這些保鏢在很大程度上確實充當著『幫凶』與『打手』的角色。若對保鏢行業立法,夏先生擔心這部分人依然很難做到遵紀守法。
『私人保鏢』是『平衡木上的弱勢群體』?
在『違法』與『犯罪』之間走平衡木的感覺畢竟不是一種享受。夏先生說,從某種意義上講,私人保鏢在我國還是一個『弱勢群體』。他們沒有自己的組織,沒有可以保護其權益的法規,時刻都面臨著被老板『炒魷魚』或被警察拉去『訓話』的風險。他們甚至沒有一個在法律上得到確認的身份,對外只能稱自己是『司機』或『做保安的』。
實際上,有不少年輕人是以做保鏢為『跳板』謀得了更好的發展。夏先生便是通過做保鏢成了老板的職員。他對這一結果比較滿意。他說自己剛從部隊退役時,沒有其他技能,也做過保安等工作,但報酬太低,覺得埋沒了自己的好身體與好功夫。後來做了保鏢,一個月的工資在3000元以上,且比較受老板重視。
但是,鄭先生和夏先生都談道,他們對外不會說自己是『私人保鏢』,一方面是出於『保密』的需要,另一方面他們認為社會對『保鏢』二字懷著偏見甚至敵意,動輒把這一行業與『打手』、『黑保安』相提並論。時刻行走在法律邊緣,他們有一種如履薄冰的感覺。他們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像社會上從事其他職業的職員一樣,獲得社會的認可與尊重。
私人保鏢將走向何方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美國西北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何家弘教授堪稱我國『研究私人保鏢第一人』,早在1991年,他就在其著作《私人偵探與私人保安》當中指出:『私人保安業產生於私人偵探業,是私人偵探業的成熟表現形式。』何教授肯定了私人保鏢業的存在,認為私人保鏢業填補了社會治安管理機制中的空白,彌補了官方警察力量的不足。
但也有一些學者認為私人保鏢的發展實際上是社會歷史的一種倒退,因為私人保鏢在維護老板利益時可能會侵犯普通老百姓的利益,這是現代民主國家所必須禁止的。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張曙光教授在談到私人保鏢問題時說,按照法律,私人保鏢所能做的只是被動的防御,而不可能是主動的進攻。他們的任何暴力行為都應該控制在刑法所規定的正當防衛范疇內,否則就會觸犯刑法。
記者從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了解到,去年底,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調整了商標分類注冊的范圍,其中新增的或在原來基礎上更為細化的允許注冊類別包括提供私人保鏢、偵探公司、尋人調查等的『安全服務』。但是,商標注冊成功後並不等於可以從事商標涵蓋的經營活動,目前企業登記還沒有涉及到私人保鏢的范疇。
廣州市工商注冊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員告訴記者,在為公眾服務的保安公司大行其道的今天,廣州仍然沒有一家可以明確提出為個人提供保鏢服務的『保鏢公司』。但他同時表示,不可否認,廣州仍有一些地下『保鏢公司』存在。
何教授認為,『私人保鏢』行業內部應定期互相聯系和溝通,制定出一個自律機制,形成統一的准入制度和行業標准,對整個行業進行規范。他說,一旦這一規范得到有效的實施,對整個社會的治安、經濟的發展都能夠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但私人保鏢畢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一種新鮮事物,國家目前還沒有承認其合法性,是因為目前仍處在探索階段,條件具備時會出現相應條例來規范這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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