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獲悉,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對2007年本市靈活就業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數額做出調整。從2007年1月起,對具備申領社保補貼資格人員按照補貼類別,將實行新的補貼標準。具體是:享受三分之一補貼人員,月補貼由112.83元調整爲126.35元,增加13.52元。享受三分之二補貼人員,月補貼由225.66元,調整爲252.70元,每月增加27.04元。同時爲方便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本市將個人補貼賬戶注資時間提前到每季度末的25日—30日之間。
市勞動保障部門有關負責人提醒正在享受補貼政策的靈活就業人員,補貼季度內中斷繳費又沒有進行補徵集的,按規定取消該季度及今後補貼資格。對於初次申請的失業人員,自繳納社會保險費(三險)之月起享受社會保險補貼、補徵集的月份不予補貼。
按照規定,靈活就業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標準以本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的規定費率(失業保險的繳費比例爲3%),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以本市最低繳費基數、醫療保險以個人繳費規定的基數計算的繳費部分補貼三分之一。對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和低保戶等困難家庭中失業人員靈活就業的補貼三分之二。靈活就業人員可就近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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