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0日,“環保風暴”又起。4個市和4個電力集團的建設項目全部被停批、限批——風暴之猛,史無前例。
風暴策源地在北京官園橋路口,國家環保總局淡綠色的九層樓裏。它的對面,中國國電約20層的大樓矗立着,“樓這麼高,把我們的風水全擋住了。”環保總局的人士開玩笑說。
但這次,風水似乎輪流轉了。總局宣佈“區域限批”後,包括國電在內的幾大電力公司股價應聲而落——真打痛了。
1月15日,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接受了採訪。
本報發稿前有媒體報道,潘岳“升任環保總局第一副局長”。但據記者瞭解,此消息不確實,環保總局並沒有“第一副局長”的稱謂。最近因爲兩位副局長退休,潘岳排名自然靠前,談不上“提升”。“潘旋風”擔任副部級職位,已有13年。
“特殊利益”,環境惡化的主因
記者:2007年“環保風暴”,你們用了有史以來最嚴厲的手段——區域限批。決策過程是怎樣的?
潘岳:這個想法,我在2005年第一次環評執法時就有了。但是當時連環評法都沒人知道,一下子就“區域限批” ,震動太大。所以我們決定先從“普法”開始。2006年第二次環評執法時,我們對形勢還是過於樂觀——中央在“十一五”規劃中提出“每年節能4%,減排2%”。結果是,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升;平均每兩天發生一起突發性環境事故,羣衆環境投訴增加了三成,中央領導對環境問題的批示比上一年增加了52%。我們意識到,對這種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擴張的高峯,溫和手段已不起作用。所以,我們使用了這麼“狠”的手段——環保總局成立30年,此前從沒使用過。
另外,2006年12月新開工項目清查專項工作中,環保總局已與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國家安監總局等7部委形成共識,今後將逐步對各項建設程序執行不力的地區,採取暫停項目審批或覈准。但新的制度要經過試驗,環保總局先踏出這一步,成功或失敗,都將爲其他部門提供借鑑。
記者: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科學發展觀”,十一五規劃又將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作爲約束性指標,現在又進行宏觀調控,但2006年仍然成爲中國環境形勢最嚴峻的一年。癥結到底是什麼?你以前說是“扭曲的政績觀”,但不執行中央政令、亂上項目,中央也沒有將其視爲地方官的政績。舉個例子,中央處理內蒙古新豐電廠事件,也處理了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的負責人。
潘岳:我曾一再強調,環保首先是政績觀問題。但現在,一種特殊利益結合現象正在和錯誤的政績觀一起成爲環境持續惡化的主要原因。
高污染、高耗能行業的瘋狂擴張中,產生了一種特殊利益結合現象。一方面,某些地方政府通過上大型重工業項目,追求短平快的業績;另一方面,在地方政府庇護下,一些企業把全民的資源環境變現爲私利,而且方式極端粗魯,不顧後果。這種現象,上干擾中央的宏觀調控,下侵犯百姓權益引發社會不安。
我以前一直在宏觀經濟部門工作,從國有資產管理局到體改辦,見證了中國的財政改革、國有資產改革和金融改革。同樣的特殊利益結合現象,給每項改革都造成了巨大損失。繼財政、國資、金融之後,資源和環境是中華民族的最後一道防線,是我們在動盪的全球化世界上最後的戰略儲備。如果“老本”被劫掠一空,何談民族的復興?所以,“區域限批”針對的就是不顧國家大局的特殊利益結合現象。
記者:中央進行宏觀調控,有些地方執行不力,是不是也與特殊利益結合現象有關?環保執法的重點行業鋼鐵、冶金、電力等與宏觀調控的重點相吻合,特別是2007年,環保總局拿出激烈手段。這樣做,除了保護環境本身,你們是不是另有醉翁之意?
潘岳:這是與宏觀調控有關的。環保和“科學發展觀”有天然的血緣,自然也成爲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2005年環評執法之後,環評從“橡皮圖章”變成了項目審批的重要環節,實際上已經成了宏觀調控的手段。2006年僅環評一道關口,就卡住了7700億元投資項目,其中一半以上是高污染高耗能產業。中央文件多次強調,要提高環境准入門檻來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不正常投資,促進產業結構調整。這次使用“區域限批”政策,就是希望探索宏觀調控的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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