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4天思索,重慶比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彥,就乘火車站票座票同價不同服務的問題,給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寫了一封特快專遞。今上午,此信將寄出。
王彥說,這封信本想在週三寄出。然而4天來,全國各地打給她的聲援電話太多,讓她的腦海裏時常浮現一個影像:手拿站票,依門而站,吃喝不便,拉撒更難。經過反覆思索和修改,昨晚,王彥在臺燈下寫完這封信。
4天來,網上的聲音接連不斷。一位網名爲“較真”的網友說:“鐵道部制定的政策,的確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有人出來爲老百姓的利益討個說法,值得表揚。”
網名爲“張口就說”的網友說:“王律師,每年春運回家,只能在中途小站上車的我,常常站10多個小時,到家時,腿也麻了,活人也被尿憋‘傻’了。希望您能夠堅持下去,給老百姓討回一個合理的說法。感謝您。”
4天來,近萬名網友在網上發表自己的看法,全國上百個媒體對此事進行跟蹤報道,站座票同價的話題被推上新一輪的討論高潮。
王彥說,距離今年的春運還有半個月左右,“半個月的時間,足以讓鐵道部在深思熟慮之後,能夠作出一個令人信服的答覆。”王彥也表示,如果鐵道部保持緘默,她不排除用打一場公益官司的方式來討說法。
本報也將繼續關注此事。
王彥致鐵道部部長的信(節選)
劉部長:您好!新年好!
……
就我個人看來,站票和座票制定成同樣的價格,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首先,據《價格法》和《國家計委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定價目錄》的規定,鐵路客貨運輸作爲我國重要公用事業,其價格是屬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其中,政府定價的依據是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結合市場供求狀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確定的。
根據《鐵路客運運價規則》和《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將火車車票的概念確定爲:客票和附加票,其中客票包括硬座票和軟座票兩種;附加票包括加快票、臥鋪票和空調票。
這就是說,站票作爲旅客乘車的憑證,我們卻無法找到其價格制定的法律依據。
其次,站票與座票享受的待遇大相徑庭。鐵路運輸動輒數個小時,多的甚至達到幾十個小時,全程無座,對於旅客而言,是體力考驗。
希望鐵路部門在承受巨大運送壓力的同時,對買到站票的這一部分旅客表現出更多的人文關懷。
2007年的春運即將開始,希望劉部長能對站票價格的制定標準作一個詳細的答覆。如果可能,對站票價格進行合理調整,拉開站票和座票的價格差距,讓需要社會關心的人們得到實質性幫助。
此上拙見,望體察爲感。
王彥律師
二OO七年一月十八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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