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22日發佈,聚焦五大關鍵詞
幼:禁胎兒性別鑑定管好促排卵藥品
投: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費從人均10元增到22元
罰:違法生育要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
管:“屬地化管理”讓流動人口“動中有靜”
老:雖“未富先老”但要老有所養
國務院發佈決定:“十一五”期末全國人口總量控制在13.6億人以內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22日發佈,明確提出了我國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指導方針、總體思路、目標任務、政策體系和保障措施,是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標誌着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
針對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面臨的形勢和特點,《決定》明確提出了千方百計穩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不斷完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系、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等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
《決定》強調,優先投資於人的全面發展,促進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本強國轉變,並將人口發展戰略和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
必須穩定低生育水平
《決定》認爲,當前我國人口發展呈現出前所未有的複雜局面,人口安全風險不容忽視,必須穩定低生育水平。人口問題始終是制約我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人口問題上的任何失誤,都將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難以逆轉的長期影響。
資料顯示,今後十幾年,我國人口的慣性增長勢頭將會依然強勁,中國總人口每年仍將淨增800萬—1000萬人。人口衆多、人均佔有量少的國情,人口對經濟社會發展壓力沉重的局面,人口與資源環境關係緊張的狀況,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所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決定》認爲,穩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務,“十一五”期間是實現這一任務的關鍵時期。
我國的低生育水平面臨着反彈的現實風險。羣衆生育意願與現行生育政策之間仍然存在較大差距和政策內生育水平明顯上升等可能成爲導致反彈的重要原因。有關資料顯示,特殊人羣超生在城鄉同時擡頭,流動人口超生佔違法生育總量的比例較大,黨員幹部和名人、富人超生雖數量不大,但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目前,我國20世紀80年代中期出生的子女和享受“雙獨”和部分“單獨”政策的第一代近1億獨生子女都已進入婚育期,這兩大人羣帶來的“雙峯疊加”的生育局面也將持續十幾年之久。
作爲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治本之策,《決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引導羣衆自願實行計劃生育,實現國家利益與羣衆利益的有機統一。
人口總量控制在13.6億內
根據《決定》,我國“十一五”時期人口控制的目標是:“十一五”期末,全國人口總量(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控制在13.6億人以內;到2020年,人口總量控制在14.5億人左右,總和生育率穩定在更替水平以下。
人口性別比例失衡嚴重
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已經成爲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數字顯示,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爲118.58,個別省份超過130。此前1982年、1990年和2000年三次人口普查中的數字分別爲108.50、111.14和116.86。目前,農村特別是中西部農村出生人口性別比失衡嚴重。
《決定》認爲,出生人口性別比過高、持續時間過長,必然影響社會穩定,關係到廣大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要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必須扭轉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並運用法律手段,嚴厲打擊非法實施胎兒性別鑑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以及溺、棄、殘害女嬰等行爲。
新生兒出生缺陷率上升
資料顯示,我國人口健康素質總體較差,全國每年新生兒缺陷約100萬例,出生缺陷發生率爲4%-6%。新生兒出生缺陷率的上升,不僅使出生缺陷和殘疾日益成爲影響人口素質的重要問題,同時也給家庭和社會帶來了沉重負擔。
《決定》同時還立足創新,將長期工作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成功經驗和做法以及地方創造的新鮮經驗,提升爲基本制度,並要求適時修訂或制定有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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