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公安局昨天宣佈,龍港苑小區15號樓爆炸案已經偵查完畢,爆炸系一名業主引爆炸藥導致家中液化氣爆炸。該業主及其妻子均被當場炸死。
1月15日9時許,龍港苑小區15號樓3單元發生一起爆炸案,造成5人死亡,5人受傷。爆炸還造成附近多處房屋坍塌損毀。
案件發生後,公安部和山西省公安廳分別派出技術專家進行技術偵查。多達數千人次的當地民警、消防人員、武警參與現場清理工作,避免因採用機械清理給失蹤人員造成安全威脅。
21日,搜救工作宣告結束。民警經過7天的技術偵查後查明:業主張曉旭將300克硝銨炸藥放置在自己左大腿上,在臥室引爆。
此外,根據樓體破壞程度判定,炸藥爆炸作用不足以造成如此大的破壞程度,可以確定當時房內的液化石油氣也發生了爆炸。
大同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稱,根據炸點所處位置和現場環境條件,可以認定爆炸系人爲故意引爆炸藥並導致房間內的液化石油氣爆炸,是一起刑事案件。業主張曉旭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目前,其他受損房屋業主正由有關部門安置好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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