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政府原副祕書長孫靖涉嫌受賄案24日在貴池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孫靖利用職務之便受賄摺合人民幣90多萬元,在協調解決一家房產公司與住戶糾紛後,他也居然從房產公司變相受賄13.5萬元。
孫靖曾任池州市青陽縣副縣長、市建委主任、市公路局局長等職。據檢察機關公訴,人事調整、工程承攬、國企收購等都成了孫靖的斂財良機,僅通過幫助池州市一家工程公司董事長金某收購市政公司、公司資質升格、安排市政工程及下轄縣的市政工程准入,他就收受金某人民幣37萬元。他在協調解決一家房產公司與住戶之間糾紛後,以妻子名義從該公司低價購得一套住房和車庫,變相受賄13.5萬元。檢察機關查明,孫靖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15人賄賂的人民幣87萬元、美元2600元,已構成受賄罪。
|